被指詆毀他人宗教及發表不當言論,凈選盟前署理主席被捕!

人權及社運分子色拉尊胡達被指破壞宗教和諧,而於今晚7時左右遭警方逮捕。

色拉尊今晚7時15分發信息給大馬人權委員會執行主任瑟溫多拉沙米,說道:「警察現在在我家。凱魯助理警監現在逮捕我。刑事法典第298條文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他們會帶我到金馬警局。」

色拉尊也是國民醒覺運動(Persatuan Aliran Kesedaran Negara,簡稱Aliran)前執委及凈選盟前署理主席,他在信息中說:「請分享出去。」

「強迫失蹤公民行動小組」(Citizen Action Groupon Enforced Disappearance,簡稱CAGED)成員湯瑪士法安在色拉尊的臉書牆上分享了這則訊息。

刑事法典第298條文為意圖傷害他人宗教感受的罪名,而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則是指任何人發表威脅、下流、虛假、恐嚇或冒犯言論,意圖滋擾、欺凌、威脅或騷擾他人的罪行。濫用社交媒體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罰款5萬令吉及監禁一年,或兩者兼施。

國民醒覺運動克里斯多福張向《透視大馬 》證實色拉尊被捕的消息。

人權及社運分子色拉尊胡達被指破壞宗教和諧,而於今晚7時左右遭警方逮捕。

色拉尊今晚7時15分發信息給大馬人權委員會執行主任瑟溫多拉沙米,說道:「警察現在在我家。凱魯助理警監現在逮捕我。刑事法典第298條文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他們會帶我到金馬警局。」

色拉尊也是國民醒覺運動(Persatuan Aliran Kesedaran Negara,簡稱Aliran)前執委及凈選盟前署理主席,他在信息中說:「請分享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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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81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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