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稅收局新規:2018年1月起,這些人面臨罰款100%!

從2017年開始,罰款比例增加多達55%。如果一名欠稅者欠稅100萬令吉,明年起加上100%的罰款即100萬令吉,則他需要繳付200萬令吉。

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準備從2018年1月起,調漲欠稅的罰款比例,即從原有的6個月內繳付欠稅罰款45%,增至最高的100%,且範圍涵蓋公司、個人等。

 

該局首席執行員表示,新措施不必修改所得稅法令,因法令條文已賦予可罰款最高300%的許可權,但該局決定將罰款額度設在100%。

該局現有的欠稅罰款架構闡明,欠稅者若在半年期限內解決稅務問題,除須補交原本應繳的稅務外,也面對45%欠稅額的罰款。

 

換言之,從2017年開始,罰款比例增加多達55%。如果一名欠稅者欠稅100萬令吉,明年起加上100%的罰款即100萬令吉,則他需要繳付200萬令吉。

不過,內陸稅收局解釋,從2018年1月1日起,只有犯下特定罪行的納稅人,才會被罰款最高100%,其中包括重複未申報或虛報所得稅資料。

 

稅收局首席執行員今日發表文告,舉出其中5個將會被罰款100%的例子,即:

a.重複未申報或虛報所得稅資料。

b.在審計或調查過程中拒絕給予當局充份合作。

c.在進行審計或調查過程中,沒有提供全面配合或提供所需檔。

d.執行有組織的逃稅計畫。

e.即使納稅人已經被審計或調查過,但沒有遵守稅務法令。

 

稅收局官員續上周對小販、餐飲業者及食品加工廠進行「親善訪問」,提高業者的報稅意識後,本周該局根據情報,鎖定7829個涉嫌逃稅或沒有如實繳稅的餐飲業者展開稽查。

(吉隆玻綜合訊)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今年起向多個領域展開大追稅後,如今將觸角伸向「草根經濟」領域追稅,目標包括沒向政府繳稅餐飲業者,如流動小販、早夜市小販、大排檔及食品加工廠等。

《星洲日報》報導,這項為期兩周的「食品行動」(Ops Saji)將在本週五結束,而全國37個分局的1479名特別行動組官員都參與這次的追稅行動。

 

稅收局副首席執行員(監督)阿都馬納說,該局根據情報,鎖定7829個涉嫌逃稅或沒有如實繳納稅款的餐飲業者。「他們當中,有的沒有向稅收局註冊、有的向稅收註冊了,但沒有呈報稅務、向稅收局呈報稅務,但沒有繳付足夠的稅務,或者向稅收局呈報稅務,卻最終沒有繳稅。」

 

按計劃,稅收局官員上周主要是對小販、餐飲業者及食品加工廠進行「親善訪問」,以提高業者的報稅意識,包括是否已經向稅收局註冊及呈報稅務等。本周,該局開始展開稅務稽查。

 

他提醒業者,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若呈報不確實的收入或錯誤資訊(遺漏或少報收入),稅收局有權加重稅款,即施加45%至100%的欠稅罰款。

 

他說,除了提高餐飲業者對報稅的意識,此行動的最終目標是預防稅收的流失。

 

阿都馬納日前接受《南洋商報》訪問時指出,該局正在研究強化國家追稅執法隊(NRRET)的職能,探討向全國合法及非法的攤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案。

 

 

他認為,餐飲業所賺的錢可觀,尤其是那些無執照的經營者,獲利更高。

 

「他們不繳稅,對國家經濟將造成損失及不良影響;我們將與其他機構合作,包括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警方及各地方政府等,以情報共用,來鑒別哪一些是逃稅者,並逐步展開執法行動,以解決販商逃稅的問題。」

 

他指出,身為自僱人士,小販也有義務繳稅,營業收入被視為個人總收入的一部分。所以,該局會以個人所得稅率來計算小販應繳的稅務;該局也促請小販保存完整的業務記錄與帳目,以方便申報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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