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交通工具連環撞 , 1死9人輕重傷
南 北 大 道 發 生 7 輛 交 通 工 具 連 環 撞 事 故。
(新 山 20 日 訊)南 北 大 道 凌 晨 時 分 發 生 7 輛 交 通 工 具 連 環 撞 車 禍,
疑 拖 格 羅 厘 煞 車 不 及 猛 撞 多 車,導 致 一 人 死,9 人 輕 重 傷。
據 悉,涉 及 的 轎 車 包 括 馬 賽 地、拖 格 羅 厘 及 客 貨 車 等。
涉 及 車 禍 的 7 輛 交 通 工 具 當 中,斃 命 的 男 子 是 排 在 第 三 輛 的 轎 車 的 後 座 乘 客。
此 車 禍 於 昨 日 凌 晨 2 時 許,在 南 北 大 道 往 南 方 向 第 41.3 公 里 處 發 生。
古 來 警 區 主 任 祖 凱 里 指 出,警 方 初 步 調 查 顯 示,車 禍 是 因 一 輛 拖 格 羅 厘 來 不 及 煞 車,撞 上 前 方 轎 車 引 起。
「被 拖 格 羅 厘 撞 上 的 轎 車,被 撞 和 壓 在 前 方 另 一 輛 小 型 羅 厘 的 車 底 下,
小 型 羅 厘 再 撞 上 前 方 轎 車,最 終 造 成 7 輛 交 通 工 具 連 環 撞。」
他 說,意 外 導 致 一 名 25 歲 巫 裔 青 年 哈 茲 斃 命,有 一 人 受 重 傷 、8 人 輕 傷、5 人 則 無 大 礙。

警 方 援 引 1987 年 陸 路 交 通 法 令 第 41(1)條 文(危 險 駕 駛 導 致 他 人 死 亡)調 查 此 案。
他 說,此 意 外 並 無 涉 及 醉 駕 和 吸 毒 ,但 道 路 偏 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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