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雇員公積金(KWSP/ EPF)儲蓄是讓會員們在金錢上做好準備以便應付退休後的生活,簡單來說就是退休金。退休金一般都是退休後所使用,所以公積金會員只有在55歲退休後才可以提取公積金存款。不過為了提升公積金會員在退休後的保障,公積金局允許會員在幾種情況下提前公積金存款。
大馬公積金分成第一戶口和第二戶口:
第一戶口(70%)- 專屬用於退休生活
第二戶口(30%)- 允許會員們在退休前提取,以便幫助提升會員們的退休生活素質,唯必須符合條件和規則。
一般上,只有在以下的情況下會員才可以提取全部的存款:
- 年滿 55 歲
- 移民
- 殘障或去世(儲蓄會支付給受益人或親屬)
- 如果您是公務員,並且參與退休金制度。僱主(政府)的繳納款額將退回給退休基金局(KWAP)。
但在其他的情況下,未滿55歲退休的會員也可以申請提取部分的存款作為其他用途:以下是公積金會員可以提取公積金存款的條件和金額:
1. 失去工作能力
若公積金會員因殘障或精神問題( 須出示醫生證明書) 而失去工作能力,會員允許提取所有公積金儲蓄, 以應付生活費。提出申請時, 該會員必須是在無工作的狀態。
提款限額:全部
* 失去工作能力的公積金會員,可向KWSP 申請高達5000 令吉的一次性援助金。
* 如果該獲得申請資格的會員繼續工作的話,他/她將必須把所提取的EPF 款項還給KWSP
2. 教育提款
公積金會員可提取第二戶頭的存款,以繳付本身或子女,在國內外高等教育機構的部分或全額學費。
提款限額:學費數額或第2戶口存款
* 會員可以為本身或子女,根據每個學年或學期提出申請。
* 就算已經繳付學費者,依然可以提出申請。
* 會員本身或兒女必須是在沒有獲取任何資助的情況下( 包括獎學金、助學金或津貼)
3. 退休前或後的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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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beetif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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