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婚女房產經紀戀上有婦之夫,兩人最終結婚,但四年婚姻顛簸坎坷離婚收場。
女經紀稱丈夫重男輕女,發現她懷女胎後就態度大變,三次讓她接受人工受孕生兒子並對她動粗。丈夫反指責妻子虐待女兒,因被女兒看到她偷情。
根據判詞,兩人在2008年至2009年開始發展戀情,當時兩人都已各有婚姻。男的是助理工程師,有三個女兒,分別是20歲、15歲以及10歲;女經紀則有一個14歲的兒子。
兩人交往兩年後生下女兒,之後在2012年8月結婚,不過婚姻持續到2016年4月就結束,兩人也為現年5歲的女兒的看管權鬧上法庭。
如今丈夫54歲,是電梯工程公司的顧問;而44歲的妻子則是行政人員,也兼職當私召車司機。
妻子指丈夫當初不滿意她生女兒,三次要她接受人工受孕生兒子,妻子懷胎11周後流產,對方因此還對她施暴。過後丈夫甚至兩次提議借腹生子,妻子反對時還對她動粗。
妻子也指丈夫是控制狂,不給她自由、不讓她工作,要她待在家裡服侍他,丈夫一生氣就會以房子在他名下而把她趕出家門。
不過丈夫反指妻子患有妄想症及幻聽,惡意中傷他,而且虐待女兒,以女兒為「王牌」向他討錢,而且還讓女兒看到她偷情。
但法官認為丈夫說辭不可靠,認為是丈夫對女兒負面的影響和精神上的操控,導致女兒害怕和拒絕妻子。
此外,法官也指出妻子的精神問題已康復了,不會影響她照顧女兒。因此法官判兩人共同擁有女兒的撫養權,但把女兒的看管權交給妻子,丈夫也得支付女兒贍養費的75%。
丈夫對此判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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