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新山】女子逾10男子自稱警察 闖民宅帶走20歲女子

大馬新聞| 2018-01-06| 檢舉

逾10男子自稱警察 闖民宅帶走20歲女子

(新山5日訊)華裔婦女申訴遭逾十名聲稱是警方的陌生男子闖入位於避蘭東花園的住家,檢查身份證及手機,過後還以不合作為由,將其20歲女兒抓走,扣留近3小時才放人。

女事主陳月梅(48歲,書記)透露,本月4日傍晚6時許,她剛好在樓上房間休息,樓下客廳的門也沒關。

「不久後,樓下傳來男子的聲音,起初我以為是哥哥帶朋友回來看電腦,不料突然有一群巫裔彪形大漢在沒敲門下突然闖上來,但卻沒有翻箱倒櫃的搜查,看起來像是在找人。」

她說,當時家中除了她和女兒外,還有84歲的母親、嫂嫂及兩歲大的侄女。

「我們都感到害怕,因為家中沒有男人,對方一群約有逾十人,其中一名會說華語的男子聲稱他們是警察,並要求屋內所有人交出身份證及手機。」

陳月梅今日與女兒安佳佳(20歲)在新山市議員陳珊珊、陳傳平及避蘭東村長楊子安陪同下,召開新聞發布會,質疑及不滿警方的作業程序。

「我的嫂子是越南人,因此便要回房去取護照,但是對方很不禮貌,還用腳踢開嫂子的臥房,相信是擔心她逃跑。我太害怕了,便不停問對方自己犯了什麼錯,但對方沒有理會。」

她說,其女兒因為害怕就激動要求索回手機,以便打電話向父親及哥哥求助,但對方不理會,其中一名男子更大聲質問我女兒要什麼,更指她不合作,指示另一名男子用手銬銬住其女兒,打算將其女兒帶走。

「臨走前,他們還要女兒換一件長褲才離開,卻不願解開手銬,也不允許將房門全部關上讓她協助女兒換褲,這讓她們感到不舒服。」

她表示,其女兒被帶走前,其中一人才出示放在錢包里的警員證,但沒有透露會將女兒帶返那間警局。

「我發現載走女兒的轎車並沒有大馬皇家警察標誌,車牌也不完整,少了一個英文字母,這讓我對女兒的安危感到擔心。所幸女兒在當晚9時30分已被釋放。女兒透露,期間該名警員有向我及全家人道歉。」

安佳佳透露,她被帶返警局後,警方除了要她從兩張照片中認人,也問她是否有吸毒,更威脅若她不據實回答就剪她頭髮,同時也檢查她的手機及抄出裡面的通話記錄。

闖民宅帶走人將影響警隊形象

新山市議員陳珊珊坦言,警方被指闖入民宅,並帶走20歲華裔女子事件,相信將影響警隊的形象。

她透露,事主陳月梅向她求助後,她當晚帶著事主家人動身前往新山中央警署、柔州警察總部、至達城警區總部尋找事主女兒下落,但都不得要領,警方更指對這個行動毫不知情。

「眼看事主一家憂心女兒安危,最後只好到柔佛再也警局報案,不料報案還未完成,事主便接獲警方電話指可到柔州警察總部接回女兒。」

陳珊珊表示,過去為提升警隊的形象,新山市政局不時與警方配合舉辦多項社區活動,但經此一事後,相信將影響警隊的形象。

她直言,她對警方上述處理方式感到失望,並指召開新聞發布會並非針對警方的動機,而是質疑警方在執行任務的方式上是否符合警隊的標准作業程序。

「警方當然有權搜查或扣留任何人,人民也會給予合作。但在這之前,是否應該告訴家屬扣留地點,讓家人安心。何況當時住家內只有手無寸鐵的婦女及小孩,並非拿著武器的悍匪。」

她表示,將會協助事主及其女兒針對此事到柔州警察總部投訴。

新山市議員陳傳平質疑,警方此舉有冒犯他人隱私之嫌,既然不願解開事主女兒手銬,又擔心對方逃跑,何必一定要堅持讓事主女兒換褲?

「類似事件多年前也曾發生,至達城曾發現警方深夜撬開及敲壞民宅住家家門,才驚覺搞錯地點,隨後連一句給屋主的交代也沒有,就一走了之。」

針對此事,記者撥電詢問柔州總警長拿督莫哈末卡立爾,但他以必須先調查為由,不願對此事置評。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784089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