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不知為情郎運毒 中國女被判運毒罪成
社會 最後更新 2017年12月21日 18時13分
聲稱不知為情郎運毒 中國女被判運毒罪成
(新山21日訊)來自中國武漢的28歲女子聲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從中國為非洲籍情郎運毒,在士乃國際機場轉機時遭海關人員發現行李箱藏毒而當場被捕,新山高庭法官今日判處運毒罪名成立,處以極刑,女子聞判後,當場痛哭。
女被告羅丹(譯音)被控於2014年10月20日,從香港轉機至士乃國際機場時,被海關人員發現放置在行李箱的鞋子底部有4.4公斤冰毒,而當場被捕,被控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罰即是死刑。被告代表律師諾曼接受媒體詢問時表示,其當事人聲稱是在不知情下,接受2013年在菲律賓度假時結識的非洲籍男友委託,攜帶一個聲稱要送給馬來西亞友人的行李箱。
他透露,其當事人是在中國武漢擔任水錶檢查員,為家中獨生女。
「事發前,其非洲籍男友聲稱願與被告結婚,並承諾帶她到模里西斯度假,結果當被告抵達深圳時,其男友卻又以人在北京趕不及為由,要求被告到廣州向友人領取一個聲稱是送禮的行李。」
他說,其當事人不疑有他,按照指示到廣州取了行李後,再取道深圳到香港,接著飛往吉隆坡國際機場,再轉機至士乃國際機場。
「我的當事人被搜出行李箱內的鞋子底部藏有4.4公斤冰毒(甲基苯丙胺酸鹽,Methamphetamine)而被捕。」
承審此案的高庭法官庫林下判時指出,根據被發現毒品的重量及藏毒方式,被告沒有理由不知情,因此判處被告運毒罪名成立,處以絞刑。
被告聞判後,一時無法接受當場痛哭,其代表律師諾曼表示被告將提出上訴。
此案主控官為布城關稅局副檢察司莎米米。
https://youtu.be/IAfnNohIn7E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76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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