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大臣稱,有關文件列明收授賄款的日期,他當時不是出國就是因各種事務在其他地方。

(依斯干達公主城4日訊)柔佛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今日堅決否認他涉及一宗房屋收賄案,並指有關指控是一種誣衊且沒有根據。
大臣今日在柔佛州第十三屆第五季第三期州立法議會總答覆環節時,用了近20分鐘說明他與有關房屋收賄案無關。
收賄當日不在辦公室
他說:「有關指控是一種誣衊、不確實,且與我無關。
「有關文件列明我收授賄款的日期,但是我當時不是出國就是因各種事務在其他地方
,因此沒有在巫統柔佛州聯委會的辦公室,試問我要怎樣收取賄款?」
行動黨士乃區州議員黃書琪於11月27日召開的柔佛州立法議會上參與辯論時,稱網上流傳一份房屋收賄案中證人的供詞指莫哈末卡立涉及,要求後者澄清。
莫哈末卡立表示,他及其行政團隊沒有、也不會收授賄款,同時會盡一切辦法拒絕貪污。
他相信有關指控是存有惡意,目的是誣衊他和州政府,以及破壞他和州政府的良好名聲。
他說:「當黃書琪在州議會上提起這個事件(指涉及房屋收賄案)時,我完全不知道有關證人口供文件的存在。
「我也沒有辦法確定有關文件的真偽,只有反貪會有資格確定該文件的真偽。」
他感謝反貪會的快速反應,即證實有人泄露官方機密文件,而黃書琪引用有關文件內容,意味她已在州議會泄露官方機密。
他說:「有關人士選擇性公開文件內容,還經過篡改,這顯示有關文件內容是不正確及遭扭曲。」
配合反貪會調查
莫哈末卡立證實在柔佛州百萬房地產貪污案件發生後,反貪會官員曾與他和其他行政議員會面,他也向官員提供口供;他和其他行政議員與反貪會官員良好配合。
他說:「上述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案件也在今日開審,因此我認為不管是在州議會內外的解釋、發表文告,包括我的致詞,是一種破壞司法公正的行為,並會影響案件的審訊。」
莫哈末卡立在會上提醒黃書琪及其他反對黨議員,清楚了解被告在調查過程中提供的口供不是證據,除非有關口供經過法律程序證實和採用。
他說:「若有關口供獲採用也需經過審訊,並獲證據或有其他確鑿的事實支持。最後,只有法庭才有權力決定是否列為證據。」
對黃書琪公開機密文件將採行動
莫哈末卡立表示,他將把黃書琪在州議會上公開官方機密文件的行為交由執法單位處理,以對後者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他說:「她應為其卑鄙、不負責任的行為負責。」
曾是執業律師的莫哈末卡立提醒各造,上述文件的供詞,並非被告承認犯下有關罪刑。他表示,已閱讀有關文件的人士須注意,文件內容不是絕對的事實,並可被置疑的。
他說:「何況若閱讀有關文件的是一名參與立法的州議員,我們更希望對方會了解這些情況。
「被告在調查過程中提供的口供屬機密,不能公開,直到帶上法庭或有確實的證據支持。」
他說:「這和流言、在咖啡店聊天不同,這是一份法律文件,所以不要用公開有關文件來污辱州議會、司法公正的威信。這是不負責、不文明的行為。
「黃書琪使用這份未被接受為證據的文件,以把我塑造成貪污、不具誠信的人,並要我被調查。」
大臣也指黃書琪的行為十分錯誤及過份,同時具惡意,但是她的行為也已違法;她通過議會殿堂公開該機密文件進行誣衊,不但污辱州議會的權威,也破壞司法公正。
「若今後還有人蓄意誣衊等,我將向對方採取法律行動。」
「若柔佛州的立法者不了解法律,這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所以我藉由這個分享,讓大家了解,因為我不想有這麼一小撮人讓我們蒙羞。」
黃書琪:無懼被指泄密
另一方面,士乃區州議員黃書琪今日在州議會休會後說,她無懼任何針對她被指泄露官方機密文件的調查。
有關柔州房產弊案一名證人的供詞稱,親眼見證莫哈末卡立收取巨款,換取轉換土著單位至開放單位。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74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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