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馬使用「無人機」需申請!否則罰款RM50K和監禁3年!有用這個「無人機」的要注意啊!

LEP| 2017-11-26| 檢舉

注意注意!如果你常用無人機進行拍攝的話,那一定要留意了!大馬民航局(DCA)宣布將開始管制民用無人機,任何違反規定而被定罪的民眾將會受到最高罰款5萬令吉或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

為了避免民眾濫用無人機造成隱私和安全的各種社會問題,大馬民航局(DCA)將規定所有無人機用戶只能在自家範圍飛行最高50米的高度,超過這個高度則必須申請准證,否則將視為違規!

任何個人或公司想飛超過50米的高度,都需要向有關當局申請。不過獲得准證的用戶或公司也只能獲120米的最高飛行高度。

民航局也計劃落實無人機註冊政策,一旦政策敲定和落實後,用戶需要繳付800令吉的申請費,還有每年需繳付500令吉的年費。

任何違反規定的個人將會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違反規定的公司在罪成後也會面臨10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

罰款RM50K還要監禁3年?!大家一定要注意啊!分享出去給更多人知道!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7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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