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9
國家水務委員會首席執行員拿督莫哈末里端指出,國內的省水產品若沒有得到國家水務委員會(SPAN)的標籤認證,將在2006水務工業服務法令655條文(2014年修正)下受到對付,最高罰款為5萬令吉。
國家水務委員會在Atria購物廊進行「精明用水標籤計劃」推介儀式,左起為莫哈末里端、陳督金及廖彬芳。(圖:星洲日報)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8日訊)國家水務委員會首席執行員拿督莫哈末里端指出,國內的省水產品若沒有得到國家水務委員會(SPAN)的標籤認證,將在2006水務工業服務法令655條文(2014年修正)下受到對付,最高罰款為5萬令吉。
他今日出席「精明用水標籤計劃」推廣會時表示,「精明用水標籤計劃」旨在讓國內的五大用水產品即水龍頭、馬桶、尿盆、花灑及洗衣機能夠達致最佳省水效果;他也相信通過此舉可節省20%或以上的用水量。
他透露,國內五大用水產品中,馬桶與花灑在2015年水供服務業法令下,已被強制申請該會的精明省水認證,而另外三項則預計在2019年全面實行強制申請精明省水認證。
他說,使用節水產品的民眾可在首3個月發現省水的效果,預計可節省高達60%的水費。
該推廣會於本月17至19日在Atria購物廊舉行,並於今日進行推介儀式,接著於本月24至26日在雙威偉樂城(Sunway Velocity Mall)及於1月5至7日在IOI城市廣場(IOI City Mall)舉辦推廣會。
出席者包括國家水務委員會首席營運員廖彬芳及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水務及排污服務組秘書陳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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