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商人趁妻兒不在家,不顧女傭不斷哀求,六小時內兩次[強.奸]女傭,今早被判坐牢13年和鞭20下。
從事酒精批發業的45歲華族男子,被控在2013年12月20日凌晨1時和清晨7時,前後兩次在巴西立住家[強.奸]35歲的緬甸籍女傭。
案件今年5月在高庭開審,法庭諭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女傭身份的數據。
控方指被告在案發凌晨回到家,女傭獨自一人在家睡覺,被告接著制伏、非禮和[強.奸]女傭,女傭不斷哀求被告停手,但不成功。
過了六小時,即清晨7時左右,被告又一次制伏女傭並非禮她,然後霸王硬上弓;女傭再次哀求但仍無法阻止被告。
被告不認罪,稱和女傭上床是你情我願,高庭法官陳成安認為被告說辭缺乏說服力,女傭沒必要報假案丟飯碗,經審訊後,今年9月判被告罪成。
控方今早對刑罰進行陳詞時指出,被告的行為傷害了女傭的身體與尊嚴,而且是在短短几小時內兩次侵犯女傭,對女傭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
控方表示,女傭在被告的住家打工,被告理應照顧女傭的福利和安全,但他卻違背了僱主與女傭之間應有的信任。控方吁法官判被告坐牢15年和鞭24下。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的行為應受到譴責,但他在犯罪時沒有使用暴力,否則會面對更重的刑罰。
朋友同事:被告老實可靠
朋友與同事紛紛為被告寫人格證明書,稱他老實可靠,這次犯罪不像他一貫的個性。
辯方律師為被告求情時指出,被告向來奉公守法,這次是初犯,而且女傭在事件中並沒有受傷。
律師指出,被告的多名朋友與工作夥伴都為他寫人格證明書,希望能幫被告求得輕判。
與被告認識多年的朋友與同事稱,被告為人勤勞、老實和可靠,這次的行為與他向來的個性不吻合。
被告與妻子結婚18年,育有一男一女,分別是14歲和17歲。他與妻子已在前年離婚。
擬提上訴7萬保外
被告堅持沒有霸王硬上弓,準備對罪成提出上訴,目前獲保釋在外。
辯方律師在法官下判後,申請讓被告繼續保釋在外,因為被告打算上訴。
被告的辯駁立場是他沒有[強.奸]女傭,女傭是自願跟他進房和自行寬衣解帶,兩度[性.交]後向被告討錢買藥,但因為只拿到30元而瞬間變臉,報警聲稱被[強.奸]。
但法官認為女傭的供詞可信,她來本地打工為賺錢養家,沒理由會因為覺得30元不夠買藥而丟失飯碗。
法官批准被告的申請,准許他以七萬元保釋在外,等候上訴。
衣冠禽獸,人面獸心說的應該就是這樣表面看著老實,實際包藏歹心的人吧。廣大女同胞們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刻不容緩,小編整理了一些安全防範知識,希望有幫助。
走到家門口之前,要先準備好鑰匙,不要站在門口處翻找鑰匙;單獨進入樓道前應觀察周圍是否有可疑人或被人跟蹤,確定安全後再進入樓內,並迅速關上防盜門;上樓時,先按門鈴請家人下樓接,以免歹徒躲在樓梯間;一旦遭遇不法侵害,首先要鎮定,儘量保護好自己不受傷害,記住對方的體貌特徵,爭取時間迅速轉移到安全地方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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