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一名逼迫兩名年幼女兒賣淫的39歲單親媽媽,今天在新山地方法庭面對多達10項控狀。她當庭認罪後,法官判她每項控狀監禁15年,總共150年。
法官卡瑪魯丁在庭上花了15分鐘審閱相關資料和照片後表示,他也認為本案確實很嚴重而必須重判以警惕社會。

遭母出賣貞操.2女生入住庇護中心
(柔佛.新山14日訊)遭母親出賣貞操的兩名年幼女生,已於10月31日起交由柔佛州社會福利局看顧,併入住庇護中心。
根據英文日報《星報》的報道,這兩名女生已適應庇護中心的生活;她們分別是10及13歲。
柔佛州社會福利局局長拿督道勿說,官員密切留意這兩名女生的狀況,尤其是她們的健康。
他說:「她們逐漸走出創傷,也適應中心的生活。官員每周為兩名女孩提供一次至兩次的輔導。」
月底決定是否與親戚同住
「我們對女生的觀察工作預計在本月底結束,屆時才決定是否讓兩名女生與親戚同住,還是繼續由官員看顧直到成年。」
他表示,官員還在觀察女生的情況,因此她們還沒有上學,不過官員已安排女生的教育問題。
至於10歲女生有學習障礙,他表示,若評估報告建議讓她上學,官員會安排她到特殊學校上課。
兩名女生的39歲母親(單親媽媽),於今年10月1日、4日、5日、6日及7日在不同的時間,安排她們到新山拉慶一家旅店賣淫。
她們的母親昨日被帶上新山地庭面對10項控狀,法官決定重懲,被告總共要坐150年監禁。
根據控狀,被告是在今年10月1日、4日、5日、6日及7日一連五天,在不同時間安排自己10及13歲的女兒到新山拉慶的同一家旅店賣淫。這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及2017年性侵兒童罪案法令。
這名39歲的單親媽媽對自己的罪行直認不諱,法官經過15分鐘審閱資料及考量後,做出上述判決。不過,由於部份刑罰同期執行,被告實際的監禁期是75年。
女生母親育有5名孩子,兩名受害者是她與2名前夫所生。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71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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