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新山13日訊)出賣2名稚女貞操的39歲單親媽媽,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對多達10項控狀時,對自己的罪行直認不諱,法官經過15分鐘審閱資料及考慮後,判決被告監禁150年。
部份刑罰同時執行監75年
不過,根據判決,同一個日期犯罪的兩條控狀同期執行,所以10條控狀分5次執行刑罰,被告一共需坐牢75年。
聞判後,被告並沒有多大反應,僅是眼眶有一點泛紅。
雙手遭反扣的被告,是在今早9時05分左右被押往新山法庭,儘管面對攝影鏡頭,被告沒有露出畏懼的表情,神情相當淡定。
親睹2嫌犯向女兒下手
根據控狀,被告是在今年10月1日、4日、5日、6日及7日一連5天,在不同的時間,安排2名10及13歲的稚女到新山拉慶的同一家旅店賣淫,因此觸犯了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b)條文,並與2017年[性·侵]兒童罪案法令16(1)條文同讀。
資料顯示,被告每次都以自己的名字向旅店的櫃檯登記,而涉案的2名孟加拉國男子都是同樣的兩人。
不僅如此,被告甚至逗留在房內,親眼目睹2名嫌犯如何向自己的親生女兒下手。
每一次完事後,被告可收取一名孩子50令吉的款項,而遭強迫賣淫的稚女,有時可獲得1令吉、5令吉、10令吉或20令吉的酬勞。
39歲的被告被帶往新山地庭面控時神情淡定。(圖:星洲日報)
受害者告知教師揭發
資料也指出,13歲的受害者過後通過被告的手機傳送訊息給老師,聲稱母親把她們出賣給外勞,才揭發這起人神共憤的事件。
在此前,受害者的老師因她缺課18天已起疑並向校方、福利局及警方通報。
負責案件的查案官於10月25日率隊前往被告位於士乃的住處將她逮捕。
警方也從2名身心靈受創的女童口中,證實母親的所作所為,並將母女3人帶返警局調查。
據了解,2名女童過後也於26日被帶往新山中央醫院驗身。
據悉,被告共育有5名孩子,而2名受害的女兒,是被告與2名前夫所生。
被告要求罰款了事
檢控官斥如同惡魔
針對以上所有指控,被告一一點頭認罪,隨後在求情時更向法官卡瑪魯丁要求罰款了事,因為她還有分別4歲及5歲的年幼孩子需要看顧。
不過,檢控官蘇海拉認為被告所犯下的錯誤非常嚴重,而且如同惡魔。
她說,被告身為母親非但沒有保護自己的孩子,反而讓年幼的她們留下一生的陰影。
她指,被告出賣孩子貞操換取收入的做法,是一項十分殘忍的虐待。
蘇海拉也指,兒童[性·侵]案越來越多,法官應該要對被告嚴厲判決,以示警惕。
警方續追緝3孟男
對此,法官卡瑪魯丁在庭上花了15分鐘翻閱案件的相關資料和照片,隨後也以本案很嚴重,必須警惕社會的理由,判決被告每一項指控為15年監禁,但部份刑期同時執行。
換言之,面對10項提控的被告,原本需入獄150年,惟刑罰同期執行後,部份刑期是75年。
柔佛州總警長拿督莫哈末卡里爾是於日前在一項新聞發布會上透露了這起母親出賣女兒貞操的案件。
他指,警方除逮捕女童的母親,也扣留了一名本地男子和7名孟加拉國外勞助查。
較後他也披露,警方尚在追緝另外3名在逃的孟加拉國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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