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恥母親逼2親生幼女當雛 妓任由外勞洩慾!僅僅為了每次50令吉肉金...

狠母竟把2名女兒當性 奴,帶去廉價酒店供外勞飽嚐獸 慾,每次收取50令吉。 

把女兒當作賺錢工具的巫裔母親(39歲,無業),被指帶2名女兒到新山拉慶某廉價酒店房,讓女兒與孟加拉籍男子獨處。兩名女童事後疑遭孟加拉人凌辱,以發洩獸慾。

莫哈末卡利:警方已扣查母親。

柔州總警長莫哈末卡利今日披露警方本月25日接到民眾投報,指一名母親把女兒關在酒店,與孟加拉籍外勞獨處。

他出席和馬電訊(TM)打擊電纜偷竊案活動後說,警方今日在士乃檳當花園扣查這名母親,目前仍在追查另3名涉案外勞男子的下落。

莫哈末卡利說據初步調查,女嫌犯與涉案的3名孟加拉籍嫌犯認識,其中一人更與女嫌犯相戀約8年。他說兩名女兒皆是女嫌犯與前夫所生,女嫌犯在與丈夫離異後,把家中排行第四及第五的(分別8歲及10歲)女兒的貞操,賣給另2名外勞。

「落網母親承認過去一個月,逢週五便帶女兒到酒店陪睡,每次收取50令吉。」

莫哈末卡利說兩名女童已送往新山中央醫院驗傷,初步檢驗發現私 處有傷痕;警方援引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ATIPSOM)14條文、刑事法典376條文(強 姦)及372條文(以賣 淫為生或經營淫 業),扣查母親。

他怒斥這名母親是一名糟糕的母親,兩名女童已被轉交給社會福利局看顧。

「民眾發現類似可疑母親帶女兒去酒店的情況,應立即通知警方。」

柔州警方刑事調查主任阿茲曼

「逼女兒當雛妓」案;警方追查3名涉案外勞男子的下落時,昨晚逮捕5名孟加拉籍男子助查。 

柔州警方刑事調查主任阿茲曼今日接受《中國報》詢問時說警方昨晚逮捕5名孟加拉籍男子後,待確定被捕男子是否涉及這起在酒店賣 淫的案件。

阿茲曼以警方仍在調查此案為由,不願透露更多的詳情。

昨日,柔州總警長拿督莫哈末卡利在記者會揭發,巫裔母親(39歲,無業)被指帶2名女兒到新山拉慶某廉價酒店房,讓女兒與孟加拉籍男子陪 睡,兩名女童分別8歲及10歲。

據了解,狠母涉嫌把2名女兒當性 奴,每次向嫖客收取50令吉。

警方於本月25日接到民眾投報,昨日扣捕狠母查辦。

「逼女兒當雛 妓」案;新山巫裔母親因逼女兒接客賣 淫,讓孟加拉男子飽嚐淫慾,今日俯首認罪,被判監禁75年。 

巫裔母親(39歲,無業)今早被帶上新山地庭,面對10項控狀,指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b)(性 虐待兒童或允許兒童被虐)條文。

被告被控在上月1日至7日之間,帶兩名女童到新山拉慶某廉價酒店房,讓女兒與孟加拉籍男子陪睡,並向嫖客收取每次50令吉的收費。

被告在庭上俯首認罪,法官卡馬魯丁認為此事嚴重,為警惕社會大眾,判被告共監禁75年。

本案的主控官為蘇海拉副檢查司。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71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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