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大馬人注意 亂停車開的罰單變到一張1000令吉 快看 30輛車連續中招了 不要白白中招
士拉央市議會執法人員週四到甲洞柏蘭花園,向停在操場上的30輛汽車開罰單,每張罰款1000令吉,讓居民氣得跳腳,惟士拉央市議員解釋援引法令不同,因此才有「天價罰單」的出現,他們將協助居民上訴!

柏蘭花園(Taman Indah Perdana)居協主席陳治全表示,當地約有300間住宅單位,10年前開始因停車位不足,居民陸續把車輛停在操場,晚上甚至接近60輛,一直相安無事。
「豈料8名市議會執法人員週四早上9時,到操場先後開了30張罰單,而且每張1000令吉,讓居民傻眼。」
士拉央市議員蔡偉傑解釋,此前有民眾向市議會投訴操場有廢車,市議會才到場執法和開罰單,畢竟公園不是停車場,越多車輛停在公園,也會助長丟棄廢車的問題。
支持規劃為停車場
「我們理解隆市居民沒有車輛就寸步難行的問題,因此會協助居民上訴,也會透過市議會城市規劃部門,討論把部分操場面積改為停車場用途,以解決停車位長期不足的問題。」
與此同時,游佳豪也補充,居民違反了《2005年地方政府公園法令》第8(1)條文,把交通工具停放在公園的範圍里,罰款數額的確是1000令吉,和平時違反停車法令,罰款50令吉是不同的。
他們週五在柏蘭花園操場,向收到罰單的居民解釋時,如此表示,當地居民也支持市議會把部分操場面積規劃為停車場,以免車輛隨意停車,阻礙當地居民出入。

游佳豪促網民勿意氣用事
有關1000令吉高額罰單一事,已在社交媒體瘋傳,吸引許多網民評論,甚至有網民建議應當著執法人員的面前,把罰單撕碎並扔向執法人員以表示不滿。
為此游佳豪呼籲網民不要意氣用事,因為此舉是阻礙,干擾甚至攻擊執法人員,屬於嚴重刑事罪,可援引地方政府法令判罰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罰款2000令吉,甚至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條文提控,判處監禁2年或罰款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如果民眾不滿執法人員的表現,或遭到挑釁,可記錄下執法人員的名字或編號,向市議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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