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害者事發後感到難過和害怕,不時會想起被[強.奸]的過程,對男生會有戒心,不敢與陌生人搭電梯。(檔案示範照)
(新加坡30日訊)14歲膽大少年[強.奸]16歲少女,控方求刑15至18年、鞭打至少15下,辯方則要求他進青年改造所,但心理醫生指被告不適合接受改造訓練。
新加坡《新明日報》日前報道,這起驚人案件發生在2014年11月21日傍晚,地點在西部組屋區。被告現年16歲,案發時只有14歲,在案發地點附近分傳單,對搭巴士回家的少女起色心,跟蹤對方回家,在電梯口[強.奸]並[性·侵]少女。
被告面對9項控狀,當中指他[強.奸]當時只有16歲的少女,並用手指以及梳子[性·侵]對方,他在今年2月認罪。
控方要求法官判他坐牢15年至18年,鞭打至少15下,辯方則要求他進青年改造所。
被告是輕微弱智
案件今早進行「紐頓聆訊」來釐清被告的精神狀況。
控方將傳召共六名證人出庭,今早第一名供證的是監獄部門的精神科醫生拉傑什。
拉傑什醫生開始供證時分析說,根據被告的教育背景、智商和社會適應能力,被告是輕微弱智,因此不適合接受改造訓練。
他指出,被告智商偏低,只有61。此外,他的社會適應能力也不強。
他表示,青年改造所的活動是為智力正常的青年而設計的,因此不建議被告接受改造訓練。
小六成績全國最低
被告小六會考成績只獲得45分,是當時全國最低。
庭上揭露,被告小六會考成績並不理想,當時只獲得45分,是當時全國最低的分數。
精神醫生指出,根據報告,被告除了小六會考不及格以外,也曾留級,重讀小六課程。
被告今早出庭時,通過翻譯員專心聽審。他在庭上顯得十分緊張,全程緊握雙手,不時低頭思考。
[強.奸]少女後說「掰掰」
被告相信是獅城最年輕的[強.奸]犯,被告[強.奸]少女後,竟向對方說了一句「掰掰」,不慌不忙地搭電梯開溜。
少年跟蹤女生15分鐘,[強.奸]前說「寶貝,我愛你」,犯案後還說「掰掰」。
案情顯示,事發當天被告在武吉班讓派完傳單後,在等交通燈時見到少女引起[性.欲],跟蹤少女15分鐘到組屋。
被告跟著少女進電梯,為了不讓少女懷疑而按了最高樓層。少女到達住家樓層後,被告跟著少女後面一起出電梯,對少女說:「寶貝,我愛你」。
被告接著將少女壓在牆上,不顧女生掙扎,對她強吻[性·侵]。
被告犯案後,說了一句「拜拜」離開,女生立刻跑回家哭訴,在家人陪同下報警。
沒人教導他正確性觀念
律師代為被告求情時表示,被告家庭複雜,從小沒在父親的關愛長大,沒人教導他正確性觀念。
根據案情,少女過後急忙跑回家,她的父親和姐姐當時都在家,並不知道少女被[強.奸]。
少女事後打電話向母親哭訴,家人隔天午夜時分,到警局報警。
據少女的「身心創傷報告」顯示,她在事發後感到難過和害怕,不時會想起被[強.奸]的過程,對男生會有戒心,不敢與陌生人搭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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