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泊車被鎖車輪而怒罵官員爆紅的「Faham姐「今日被控上庭時,因頻頻與推事對質,而被判藐視法庭罪成,需坐牢14天。



被告劉玉萍(譯音,43歲)因日前疑非法泊車被鎖車輪後,竟手持方向盤鎖當街發飆,破口大罵市議會執法官員,而在今日面對一項妨礙公務員執法的罪名。

但推事努魯胡達今早嘗試向被告劉玉萍解釋法庭程序時,因後者提高聲量與推事對質,期間還不斷打岔,甚至質疑推事的誠信,而控方在下午開庭時,以藐視法庭罪名提控被告;推事隨即判被告即日起入獄14天。
根據控狀,劉玉萍被指於今日早上11時35分,在八打靈再也法庭的第二推事庭,在案件進行期間,在庭內喊叫,並在推事奴魯胡達指示她保持安靜時違抗指示,牴觸1947年初級法庭第99條文(附表3第26項)。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150令吉,或監禁最高3個星期。
另外,針對被告牴觸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妨礙公務員執法),推事基於被告丈夫代妻子向法庭致歉,同時也無法繳付龐大的保釋金,而允許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候審,並諭令被告交出國際護照給法庭保管,以及每月必須到法庭報到一次。
推事擇定案件將於11月24日過堂。
劉玉萍是於今年9月6日在雪州蒲種公主城,疑非法泊車被鎖車輪後,竟手持方向盤鎖當街發飆,破口大罵市議會執法官員,失控行為紅遍網絡,結果被封「Faham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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