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聲納吉趙明福案,黃業華等二人被捕後獲釋

熊大| 2017-10-22| 檢舉

首相納吉今早參與2017年全國華青高峰會,趙明福民主基金會執行長黃業華與該組織成員唐薇宜在場外抗議,結果兩人被警方阻止,並帶到加影警察局。直至下午4時5分,兩人方才獲釋。

根據黃業華發給《當今大馬》的短訊透露,兩人是在中午12許被警方帶走,並帶到加影警察局調查。警方拒絕告知為何兩人被捕。

黃業華隨後向媒體發表文告透露,兩人是在華總大廈的主要入口處舉起大字報,抗議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前助理趙明福命喪反貪會大樓,希望在納吉離開時,向他表達不滿。

「我們和平地站在那裡,高喊口號『還趙明福公道』、『提控反貪會官員』、『國陣殺死趙明福』。不到15秒,警方撕裂我們的大字報,並且粗暴地將我們推開到距離入口處50米之外的地方。」

「納吉政府奉行那一種民主,我們有憲賦的權利舉行和平集會,更不要說他已經擬定和平集會法。」

不應逃避問責政府

黃業華指出,華青高峰會不應該逃避正義和問責政府的課題。趙明福在8年前命喪反貪會大樓,但是政府至今沒有將加害者繩之以法。涉案的反貪會官員沒有一人被控,甚至有的還獲得升遷。

「這顯示納吉拒絕人民追求公道,而其政府也沒有承擔責任。」

「我們也希望提醒馬來西亞的青年,應該根據正義遲遲沒有實現這一殘酷事實,在來屆大選給予納吉政府一個裁決。」

黃業華在下午4時許,向《當今大馬》發訊透露,警方在下午4時5分釋放他們兩人。警方並沒有援引任何法令逮捕和調查他們,只是查看身份資料後就釋放他們。

警方違背對話原意

此前,隆雪華青也發表文告敦促警方釋放黃業華和唐薇宜,並認為警方的舉動已牴觸納吉要求和民間對話的原意。

隆雪華青認為,黃業華和唐薇宜在沒有擾亂社會秩序或傷害他人的情況下,絕對有權利和平地表達自己的聲音。

「根據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條,人人有權享有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趙明福民主基金會成員身為馬來西亞公民,有自由權表達自己對於國家公共生活的看法,更何況他們只是前來要求對話,並沒有做出危害國家安全之事。」

隆雪華青認為,趙明福民主基金會提出『還趙明福公道』、『提控反貪會官員』這些疑問,也是廣大華裔青年所關心的,因此希望納吉能揭露趙明福命案真相,歸還趙家公道。

與華青舉行對話會

2017年全國華青高峰會為期2天,周五起在華總大廈的楊忠禮大禮堂舉行。納吉與逾1000名來自全國各地的華青代表見面及進行TN50對話會。

華總青年團(華總青)發文告說,這項高峰會議受邀嘉賓包括交通部長廖中萊、第二國際貿易與工業部長黃家泉等。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8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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