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車道撞巡邏車 華青傷重斃命...R.I.P

華裔摩哆騎士在南北大道行駛時,撞上在緊急車道進行巡邏任務的大道巡邏車,當場傷重身亡。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昨午4時30分左右,於南北大道第52.3公里處,即南下方向的車道。
死者所騎的摩哆翻倒在大道上,嚴重損壞。
柔佛居鑾警區主任莫哈末拉漢助理總監說,死者是33歲的愛德華童錦勝(譯音),
來自吉隆坡蕉賴胡姬嶺花園,事發時,死者騎著摩哆,從吉隆坡開往新山方向。
他今日發文告說,在抵達事發地點時,死者的摩哆撞上正在緊急車道慢駛,進行巡邏的大道巡邏車後部,死者從摩哆上摔下,摩哆翻倒。
大道巡邏車的後部遭撞毀。
他指出,相信是撞擊力強大,導致死者受重傷,當場不治,摩哆嚴重損毀,而大道巡邏車的後部右邊處也受損,
不過司機阿都加列(46歲)則毫髮無傷。
他說,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調查此案。
死者童錦勝(譯音)。
緊急車道供救援使用 民眾不可貪快濫用
緊急車道供救援使用 民眾不可貪快濫用
濫用緊急車道是不對的行為。(檔案圖)
緊急車道只限緊急事故使用,民眾不應在交通繁忙時,貪方便濫用。
緊急車道的用途是在發生緊急時刻,讓救護車或其他救援單位使用,確保他們能在不受阻塞的情況下,儘快抵達目的地施救。
「但是,很多司機都濫用緊急車道,尤其是在塞車的時候,緊急車道成為第三條車道,這是不應該的,若發生意外事故,
救護車無法使用緊急車道儘快趕到現場。」
民眾必須了解到緊急車道不可被濫用的重要性,不應該為了個人一時的便利,而拖延了其他生命或事情的被拯救的寶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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