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人消息!若60天內未完成手續【罰款50變1000】新生嬰兒報生紙!將此訊息傳出去!
關乎孩子的身份和未來....
罰款50變1000!新生嬰兒須在60天內報生
內政部指,若新生嬰兒在60天內未完成報生手續,其父母可被罰款1000令吉。

(居鑾11日訊)為了解決國內無國籍兒童的問題,凡是沒有在60天內為新生嬰兒辦理報生手續的父母,其罰款已經從50令吉提升至1000令吉。
內政部副部長諾嘉茲蘭透露,這項新措施是已經生效了,目的就是要父母儘快為新生兒報生。
國會在去年已經通過出生和死亡登記與領養法令修正案,所有新生兒都必須在60天內報生,包括私生子。
諾嘉茲蘭在昨日巡視新啟用的新邦令金國民登記局時,指父母不應該忽視孩子的報生手續,因為這關乎孩子的國民身份以及未來的福利與前途。

他聲明,在西馬半島,由於通訊、交通都很方便,民眾很容易到國民登記局,因此他們沒有延誤為孩子報生的理由。
在沙巴與砂拉越則不同,國民登記局距離他們的住家很遠,尤其是住在內陸地區的居民。
另外,諾嘉茲蘭說,國人在申請身份證後,必須30天內到國民登記局領取,否則有關身份證將會被銷毀。
他說,在過去3年,共有逾10萬張身份證沒有被認領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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