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跳水隊教練黃強被警員押到法庭面控時,以右手遮蓋臉部,閃避媒體的鏡頭。
(吉隆坡11日訊)震驚體壇的國家跳水隊性侵案今日帶上法庭,涉案的國家跳水隊教練黃強(35歲)在強·姦罪名下被控,他否認有罪,法庭允許他由2名大馬籍擔保人以5萬令吉保釋外出。
法庭諭令被告不能接觸、聯繫及恐嚇受害者及證人,否則將撤回其保釋。
據控狀,被告於2017年9月26日,下午5時30分,在武吉加里爾體育中心的跳水館健身室內強行姦汚20歲的女受害者,觸犯了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強·姦)。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監禁及鞭笞。
須交出護照
主控官哈菲莎副檢察司基於被告雖然是大馬公民,但尚有家人在中國,因此有潛逃回中國的風險,以及被告會干擾受害者,要求法庭拒絕讓被告保釋。
若讓被告保外的話,哈菲莎要求被告將護照交給法庭保管,並且建議5萬令吉的保釋金數額。
被告的代表律師莫哈末希山表示,由於被告擁有2名年齡分別為1及6歲的孩子,要求法庭讓被告保釋外出,並同意將被告的護照交給法庭。
法庭今日為被告安排中文通譯員,翻譯雙方律師的陳詞。
每月到警局報到兩次
地庭法官旺莫哈末諾希山允許被告保外,但必須交出護照及每個月需要到警局報到兩次,被告也必須遠離武吉加里爾體育中心。
這起案件擇定於11月6日過堂。
被告在警員押送之下離開法庭時,刻意戴上帽子、墨鏡及口罩,躲避媒體的鏡頭。
此外,受害者代表律師趙偉出席審訊,法庭也批准他提出的受害者名字不能在任何媒體上曝光的要求。
趙偉在審訊結束後向媒體透露,受害者是國家級精英隊運動員,這起事件讓她受到了創傷,而國家體育理事會、家人及朋友都為受害者獻上關懷及支持。
今早有不少媒體記者聚在吉隆坡地庭採訪這起震驚體壇的案件。

黃強是誰?熟悉中國跳水的人應該並不陌生,田亮昔日的雙人搭檔,兩人一起拿下了2000年世界盃的冠軍。2000年雪梨奧運會前,黃強被人頂替了雙人的參賽資格,此後在傷病以及一系列打擊下成績低迷,2007年退役。
2010年黃強與馬來西亞女子結婚,一年後獲得馬來西亞國籍,2012年代表馬來西亞參加了奧運會,在30歲的時候終於圓了自己的奧運夢想,獲得了雙人三米板的第八名。退役之後,加入馬來西亞國家跳水隊擔任教練至今。
一名出席審訊的黑衣女子引起了現場媒體的關注,她全程保持低調地聆聽黃強的審訊,據悉她是黃強的太太,全程不發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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