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查案官被揭給假證據 韓籍學生逃擁毒死罪
(給假證據視頻 )

韓籍學院生被控擁毒案,查案官被揭發提供假證據,且口供自相矛盾,令案件出現疑點,被告在證據不足情況下,今早獲芙蓉高庭宣判無罪,當場釋放。
被告金允松(20歲,譯音)是在汝來一所私人學院修讀飛機工程系,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2016年10月19日,在汝來新城一間住家單位內,涉及擁有219克大麻,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2)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法庭在審訊時發現,其中一名作為證人的警方查案官被揭發提供假證據,芙蓉高庭最終認為此關鍵證人並不可靠,在證據不足下,作出無罪釋放的宣判。
我們非常鄙視這種說謊的事件。
哥賓星指出,他是援引刑事訴訟法254(3)條文,認為其中一名證人在法庭供證的證詞出現矛盾,甚至懷疑有意破壞被告的信譽。

法官阿布峇達判決金允松的擁毒罪名不成立,主控官為副檢察司拉希瑪。
另外,得知金允松無罪釋放後,祖父母金滿敬(71歲)及元英娥(67歲,皆譯音)當場松下一口氣。
祖母擁抱代表律師哥賓星,以表示感謝。
過去我們一直承受痛苦,一得知判決後,終於放下心頭大石。
她指出,他們是從2005年通過【大馬第二家園】計劃,在沙巴阿皮亞定居,目前由於孫子的准證已逾期,他們計劃返回首爾辦理手續,以便孫子能重返大馬繼續學業。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6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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