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家 相 信 天 網 恢 恢 嗎 ?監 守 自 盜 204 萬 金 飾 , 銀 行 職 員 認 罪 監 4 年 鞭 3 下 !
涉 嫌 監 守 自 盜 客 戶 典 當 給 銀 行 的 逾 204 萬 令 吉 金 飾 的 28 歲 銀 行 保 險 庫 管 理 人,
今 日 法 庭 面 控 時,俯 首 認 罪,被 判 監 禁 4 年 及 鞭 笞 3 下。
(柔佛.新山2日訊)涉嫌監守自盜客戶典當給銀行的逾204萬令吉金飾的28歲銀行保險庫管理人,
今日法庭面控時,俯首認罪,被判監禁4年及鞭笞3下。

本案主控官莫哈末賽菲克副檢察司在結案後向媒體指出,被告莫哈末納茲林在銀行任職的約5個月期間,
屢次以客戶要拿回金飾為由將保險庫內的金飾取出。
直至上個月,被告的一名同事揭穿其謊言,發現並沒有客戶要求取出金飾,而在今年9月28日報案,
被告隨即在隔日(29日)被捕調查。被告是銀行內持有保險庫鑰匙者。
28歲被告莫哈末納茲林承認失信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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