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黃色氣球案出現大轉折 藝術家必須出庭自辯

陳丹嵐| 2017-10-03| 檢舉

早前在首相納吉伉儷出席吉隆坡柏威年廣場的活動時,從高處拋擲黃色氣球而被控的舞蹈員兼藝術家比爾奇思(Bilqis Hijjas)向首相納吉夫婦拋黃氣球一案再度出現重大轉折。吉隆坡高庭今天推翻推事庭去年的無罪原判,指示比爾奇思出庭自辯。

舞蹈員兼藝術家拜萊蓋絲去年無罪釋放後,心性開懷。

 

「氣球案」無罪裁決被推翻,比爾奇思受指示出庭自

高庭今日推翻推事庭判決,裁決在首相出席活動上從高處拋擲黃色氣球的舞蹈員兼藝術家拜萊蓋絲表面罪名成立,必須自辯。

高庭法官拿督英德拉莫哈末索菲安今日在推翻推事判決時指出,推事在判決有誤,他認為控方已證明案件的表面罪名,因此批准控方的上訴申請。

拜萊蓋絲(右起)和艾力鮑爾森在休庭後,接受媒體訪問。(圖自捍衛自由律師團推特)

拜萊蓋絲(右起)和艾力鮑爾森在休庭後,接受媒體訪問。(圖自捍衛自由律師團推特)

控狀指拜萊蓋絲(38歲)於2015年8月31日下午3時15分,在吉隆坡武吉免登路柏威年廣場,以羞辱方式作出擾亂公共秩序的舉動,牴觸1955年輕微犯罪法令第14條文。

在此控狀下,一旦罪成,將面對罰款不超過100令吉。

拜萊蓋絲的辯護律師是艾力鮑爾森,而主控官則是娜碧拉阿末波厄副檢察司。

推事庭於去年7月1日宣判,基於控方無法證明被告表面罪名,因此無罪,當庭釋放。

 36歲的比爾奇思涉嫌在一家商場,拋落黃色氣球,蓄意侮辱以激起憤怒,於9月23日被控上推事庭,惟被告否認有罪。

 她被控於8月31日下午3時15分,在武吉免登柏威年購物中心5樓,蓄意做出可能破壞和平的侮辱行為。

被告被控牴觸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第14條文,一旦罪成,最高罰款100令吉。

 

 

2015年國慶日當天,首相納吉與夫人羅絲瑪(見圖)在該商場一項開幕儀式觀賞表演時,7粒黃色氣球從商場5樓飄下。

 

氣球上印有「民主」、「公正」、「貪污」和「媒體自由」等字眼。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6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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