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會員未滿55歲也可提款的6大方法

公積金會員未滿55歲也可提款的6大方法

馬來西亞雇員公積金(KWSP/ EPF)儲蓄是讓會員們在金錢上做好準備以便應付退休後的生活,簡單來說就是退休金。退休金一般都是退休後所使用,所以公積金會員只有在55歲退休後才可以提取公積金存款。不過為了提升公積金會員在退休後的保障,公積金局允許會員在幾種情況下提前公積金存款。

大馬公積金分成第一戶口和第二戶口,分別是第一戶口(70%)- 專屬用於退休生活,以及第二戶口(30%)- 允許會員們在退休前提取,以便幫助提升會員們的退休生活素質,唯必須符合條件和規則。

未滿55歲退休的會員也可以申請提取部分的存款作為其他用途:

1. 房屋提款

為了讓你在退休時擁有一間舒適的房屋,公積金局允許你在未滿55歲之前,提取第二戶口的存款,用來支付房屋頭期 (down payment) 或用來繳交每個月的房屋貸款 (home loan)。

2. 教育提款

用作資助你自己或你的小孩完成文憑或以上的高等教育。良好的教育可以幫助你提升生活素質,從而增加你的公積金儲蓄。公積金會員可提取第二戶頭的存款,以繳付本身或子女,在國內外高等教育機構的部分或全額學費。會員本身或兒女必須是在沒有獲取任何資助的情況下( 包括獎學金、助學金或津貼)

3. 醫藥提款

讓你繳付發生在你自己或家庭成員身上的頑疾醫療費用。該項提款能夠減輕你在金錢上的負擔並且可以讓你或你的家人無須為昂貴的醫藥費煩惱而繼續工作。* 疾病名單請參考KWSP 官網

4. 超過 RM1 百萬的儲蓄提款

擁有超過 RM1 百萬儲蓄或以上的會員可以提出多餘的錢,以讓他們自行管理或投資自己的儲蓄。這是因為 RM1 百萬的儲蓄已經足夠資助他們在退休後生活的基本需要。

5. 投資提款

公積金會員可將第1 戶口的其中20%,投資在大馬財政部批准的基金管理機構 ( IPD ) 裡頭的信託基金。

6. 失去工作能力

若公積金會員因殘障或精神問題( 須出示醫生證明書) 而失去工作能力,會員允許提取所有公積金儲蓄, 以應付生活費。提出申請時, 該會員必須是在無工作的狀態。如果該獲得申請資格的會員繼續工作的話,他/她將必須把所提取的EPF 款項還給KWSP

 

來源:lcthelittleguy.blogspot.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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