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特佐(左)和阿末巴達維被拍到在一起開會。(檔案照)

斯圖爾森埃格被判坐牢。(檔案照)
涉一馬洗黑錢案的大馬富商劉特佐,企圖「隱姓埋名」,化名「陳金隆」與瑞士籍銀行經理通電話和見面,並以保安為理由,要求對方別以真名稱呼他。
《聯合晚報》報導,瑞士安勤私人銀行(Falcon Private Bank)新加坡分行經理斯圖爾森埃格(42歲)是第5名因涉及一馬事件而被控的被告。他昨天在國家法院承認16項控狀,包括提供假資料給執法人員、沒有舉報可疑交易、以及觸犯金融管理局法令等。
案情顯示,2012年1月底,安勤銀行的集團總裁里曼通過電郵,介紹被告認識一名叫陳金隆(譯音,英文名Eric Tan)的准客戶。
同年2月2日,被告首次在吉隆坡與該客戶會面,對方自我介紹為「陳金隆」,但過後向被告坦誠,自己就是劉特佐,因保安理由而使用「陳金隆」的名字,並希望被告繼續以假名稱呼他。
被告也發現,原來在電郵與電話上與他溝通的「陳金隆」,其實就是劉特佐。
同年10月,劉特佐以「陳金隆」的名字在安勤銀行的新加坡分行開設4個企業戶頭。隔年3月14日,被告第2次與劉特佐在吉隆坡見面。
不過,被告於去年接受問話時,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商業事務局調查員謊稱,銀行與劉特佐沒有生意往來,他也沒見過劉特佐。被告也謊稱,他是直至前年中通過媒體報道,才知道有劉特佐這號人物。
案情顯示,被告為劉特佐開設銀行戶頭時,收到一名叫「陳金隆」的男子的護照與履歷文件,發現確實有陳金隆這個人。
戶頭開設後,有約半年的時間沒有任何活動,直至2013年3月21日至25日之間,才出現12億6500萬美元(約56億令吉)的巨額資金,轉入其中兩個戶頭。
這期間,被告曾與同事表示擔憂,懷疑這筆巨額資金的流入是否與洗黑錢活動有關,而且「陳金隆」的淨資產總值比戶頭的流動金額低很多。
被告過後向銀行集團總裁里曼反映,而後者聯絡上銀行主席阿末巴達維,指這些戶頭的資金活動會讓大家惹禍上身。
接著,里曼也聯絡劉特佐,投訴巨額資金流動缺少充分的文件來支持,並直言「這是個笑話」,若有人去向當局舉報,問題會很大。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4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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