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碼經濟吃香,政府擬向UBER,Google,Facebook等徵稅

Brownie| 2017-09-19| 檢舉

政府將修正稅收條例,包括修改消費稅條文,以擴大涵蓋數碼經濟的徵稅群,讓政府向數碼經濟業者,如優步、谷歌、面子書等海外科技巨頭公司徵稅。

財政部秘書長丹斯里依萬瑟里加和關稅局總監拿督蘇柏馬廉,今日不約而同指出,政府有意讓稅收條例更具國際化,把稅收效益或高達數十億令吉的數碼經濟,納入徵稅群。

兩人今天先後在2017年消費稅大會上致詞時,如是指出。大會其他出席者包括馬來西亞會計師協會(MIA)總裁沙里希阿邦。

依萬瑟里加指出,大馬有必要國際化並修正稅收條例,以擴大徵稅群,讓政府向數碼經濟業者如優步、谷歌、面子書等海外科技公司徵稅。

他說,數碼經濟過去對國家經濟貢獻18%,估計未來的貢獻比例將顯著增長。

「我們在稅收方面也需要創新,例如設立新的稅收措施,針對數碼經濟業者如優步、谷歌、面子書徵稅。」

依萬瑟里加說,當局將找出方案向有關業者徵稅。

蘇柏馬廉指出,關稅局將修改消費稅條文,以擴大稅收群並涵蓋數碼經濟在內。雖然目前難以估計數碼經濟實際可貢獻的稅收數額,但估計有數十億令吉。

他舉例說,國人採購海外服務,通過信用卡付帳後在國內使用相關服務,此消費行為照理來說應被政府徵稅。

在這方面,商家對商家(B2B)未有面對問題,反而是商家對消費者(B2C)方面因子碼經濟而面對稅收損失。

「例如海外公司可通過網絡銷售軟體,但未被徵收消費稅,因此我們嘗試修改法律條文,填補當中的疏漏。」

他說,關稅局將在下一次國會會議中,提呈修改消費稅法案的建議。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4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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