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惡狼前科累累 放出來後[性·侵]男童
王者 2017-09-18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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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被逮時激烈反抗,甚至在地上打滾。
台灣宜蘭周日發生駭人聽聞的[性·侵]案,一名有多項前科的陳姓男子(37歲),在路邊見10歲男童乖巧可愛,竟用腳車載著他至附近未完工的農舍[性·侵]得逞,男童機敏逃脫後向家人哭訴,整起案件才曝光。
陳男晚間落網後坦承犯行,卻語出驚人表示,自己「看到幼童,不論男女都會有性衝動」、「會想要抱著他們[性·侵]」,恐怖說法令人不寒而慄。
設籍新北的陳男其實早就前科累累,從少年時期開始,就時常針對男童、少年[猥.褻],但多起案件最終都以和解收場。直到1999年,當時僅19歲的陳男在某校園,竟強押逼迫一名男童為自己[口.交],還亂摸男童私處,甚至因被害人不從而動手痛毆。
陳男因此案入獄,但刑滿出獄不到3年又故態復萌,在2005年再次犯案被逮,然而入獄後陳男仍不罷休,一日因慾火焚身,竟趁夜深時直接對同房的獄友伸出狼爪,還[性·侵]得逞。
獄友當晚受到驚嚇不敢聲張,隱忍至第二天才敢通報,陳男也再次被判刑,直到今年7月份才因在獄中表現良好,縮短刑期1個月提早出獄,不料他8月搬到宜蘭與父親、祖母同住後,立刻又[性·侵]男童。
其實前科累累的陳男,是警方列管的治安人口,但因搬家,今年8月列管資料才從新北移轉到宜蘭,但根據法令規定,陳男報到登記的半年後,也就是明年1月才需要再向警方報到,中間產生空窗期,也成了陳男最佳犯罪時機,讓10歲男童無辜受害。
對此男童家屬相當難以接受,呼籲檢方將陳男預防性羈押,避免更多孩童遭遇不測,檢方目前也已向法院聲押。
網友更是群情激憤,紛紛喊話:「這種人不要再讓他出來了!」、「公布照片姓名對社會大眾才有保障,誰都不希望自己的家人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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