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控[性·侵]未成年少女.女事主銷案展10月3審
(示意圖)
有3名妻子及9名孩子的中年男子(49歲),今日被控於去年兩度[性·侵]女友的16歲未成年女兒,女事主早前銷案,主控官需等州檢察署進一步指示,案展10月3日。
(檳城18日訊)有3名妻子及9名孩子的中年男子(49歲),今日被控於去年兩度[性·侵]女友的16歲未成年女兒,女事主早前銷案,主控官需等州檢察署進一步指示,案展10月3日。
被告諾曼卡比爾被指於去年3月16日晚8時,在峇六拜某組屋單位內[性·侵]16歲又2個月大的華裔少女,同年4月7日中午12時30分,也在同一地點[性·侵]同一少女,觸犯刑事法典376(1)條文([強.x]),若罪成可被判監最高20年及鞭笞。
主控官努魯胡達和林素歆副檢察司,都建議地庭法官諾莎哈不批准被告保外候審,但被告的代表律師蘭吉星為被告求情,最後被告獲准以1萬8000令吉保釋。
蘭吉星山度(左)與諾曼卡比爾(右站者)準備離開法庭。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42749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