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突發!魔鬼黨【你做初一 我做十五】怎麼合作?惡人先告狀!
火爆突發!魔鬼黨【你做初一 我做十五】怎麼合作?惡人先告狀!
「希盟挑事背後插刀」伊黨:怎麼合作?
伊斯蘭黨署理主席拿督端依布拉欣認為,現在是希望聯盟先挑起事端,在面前要握手言和,背後卻插上一刀,這要伊黨怎麼和希盟合作呢?
端依布拉欣促請馬哈迪解決希盟的問題,而不是把矛頭指向伊黨。
(玻璃市.加央9日訊)伊斯蘭黨署理主席拿督端依布拉欣認為,現在是希望聯盟先挑起事端,在面前要握手言和,背後卻插上一刀,這要伊黨怎麼和希盟合作呢?
他說,誠信黨已公布來屆大選會上陣吉蘭丹州所有國州議席,甚至要奪取丹州政權,這已公開表明與伊黨對立,所以伊黨也無退路,必須力爭到底,不排除也不擔心面對三角或多角戰。
指敦馬不應矛頭指向伊黨
針對希盟主席兼土團黨主席敦馬哈迪指伊黨分化馬來人,端依布拉欣昨晚在新路出席政治座談會後說:馬哈迪應該要先看清楚希盟對伊黨的攻擊,他應去解決問題,而不是把矛頭指向我們(伊黨)。
他說,伊黨向來如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所言,已打開大門,接受與任何人合作,惟條件須符合伊黨長老協商理事會的決定。
他在座談會上說,伊黨由始至終沒有改變,是其他政黨在變。
以前行動黨接受伊黨的政策,所以彼此合作,如今卻反口指伊黨有問題。
他們要我們加入希盟,但是當初我們與馬哈迪是完全不同陣線的人。伊黨至今仍堅持當年的政策。
端依布拉欣也說,伊黨已全面啟動競選機制,要競選隊伍在所有選區走動,再透過他們所回報的資料來分析和鑑定勝算,再決定競選的議席。
他說,伊黨有大約1800個支部,分布在222個國會選區之中的195個,這是伊黨的基本票。
【獨家】入院索賠「卡」住了!醫藥卡種類多 保客不滿須先付費
(八打靈再也9日訊)醫藥卡在手的你入院後也被要求先付費後索賠(Pay & Claim),你能接受嗎?
一些受訪者向《南洋商報》反映,保險醫藥卡的索賠程序越來越繁雜瑣碎,相比以往入院有醫藥卡的病患就能輕易獲得保險公司的醫療擔保,如今不少持醫藥卡及要住院的保客病患都面對問題。
有者聲稱,他們不但未能馬上獲得保險公司的醫療理賠擔保,甚至還被要求先付費後索賠。
許多消費者購買醫藥卡,就是希望一旦入院,能在無需支付分毫之下讓保險公司承擔其醫療費用,然而醫藥卡性質分好幾種,「先付費後索償」也是其一,若沒有深入了解保單或保險代理沒逐一說明細節,消費者使用醫藥卡時可能會面對不少問題。
讓保客監督亂開價醫院
有保險代理向《南洋商報》披露,讓保客「先付錢後索賠」的情況近來常出現,不排除這是跟保險公司與醫院之間的「漫天收費」有關。
由於面對一些私立醫院漫天開價,讓保險公司需付龐大醫療費,保險公司或會選擇先要求保客先付住院的醫藥費,等出院後再一次過向保險公司索賠。 此舉一來是為了讓保客意識到昂貴的醫療費用,二來也可在消費者「監督」下,避免醫院徵收高昂的醫療費。
黃紀敬:要保客先自行付費是開倒車的做法。
黃紀敬:如斷保後續保特殊案例才先付錢
馬來西亞全國壽險及家庭伊險顧問公會(NAMLIFA)總會長黃紀敬說,一些特定因素如保客斷保後續保、或是保單例外案例、在國外住院治療等,有關保客須先付費再向保險公司索賠。
「一般情況(保客)都不須先還錢的,若先還錢,這就違背了醫藥卡原意,那我還需要買醫藥卡幹嘛?」
他說,醫藥卡原意就是「無現金交易」,你只要帶上醫藥卡,再把卡交給醫院以讓保險公司處理醫療費,醫院就可馬上採取行動治療病患,保客住院的醫療費全盤由保險公司承擔直到出院為止。
「期間保客無需擔心醫藥費問題。 」
他指若要保客先還錢再付費,那就倒回30年前他開始賣保險索賠的情況一樣,宛如開倒車。
須留意保單條款
黃紀敬說,相比10年前保險舊產品有限的擔保利益,新產品的出現擴大了對消費者的保障利益,這對消費群體是好事。
他指國家銀行也很關心消費者利益,對於保單內的條款,他提醒我國消費者要多花心思去細讀保單內容,這一點是大馬人常忽略的部分。
「保單交到你手中,所有條款都清楚闡明,什麼情況可賠、賠多少等都會寫。消費者要留意保單條款細節。」
黃紀敬提到,如今保險新產品競爭大,每家保險公司都會推出改良後的新保險產品,只有提供好的保險利益才能吸引顧客。 對於削減消費者保單利益,他相信沒有保險公司會這麼做。
至於面對保險索賠的繁瑣程序,他指消費者需要尋找專業和有經驗的代理,方能避免這些煩人事。
「有經驗的代理會跟進保客情況,保客也須跟代理坦承其健康狀況,否則在有欺瞞情況下,保客的索賠不受理。 」
他指出,該公會也會與國行和馬來西亞壽險公會(LIAM)定時開會,以迎合我國在2020年達到75%投保率的目標。
鄭典武:新舊產品不能混為一談。
非指定醫院或剛購保單
資深保險經理鄭典武說,保險公司會要求保客先付後索賠的情況有幾種,如那家醫院非保險公司指定醫院或保客剛買保單不久就提前索賠保費,讓保險公司懷疑保客隱瞞病情,因此會以「調查」為由,要求保客先付後索賠。
提到有者已購買醫藥卡近十年卻因保險代理要求為醫藥卡加保,進而變相轉換成新醫藥卡的保單,當事人恰巧在新保單生效的首12個月內不幸入院而遭保險公司以需「調查」為由拒絕理賠,讓當事人覺得遭受不公平待遇而心有不服,鄭典武指除非保險公司允許當事人把舊保單轉換新保單,其舊利益一併帶到新保單,然而一般上,保險公司不會這麼做,新舊產品不能混為一談。
詢及一名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幾十年保單的忠誠客戶,面臨保險公司以轉換另一種新醫藥卡模式為由,聲稱要重新評估或調查向來紀錄良好的忠誠客戶,難免對該忠誠客戶有不公之嫌的說法,鄭典武認為當中具有爭議。然而他強調,當消費者購買一份新保單,一切都會從新算起。
「這要看你的保險代理了不了解新保單條款。別忘記(若)你的舊保單是在你20歲時購買,我們是根據你20歲的年齡來評估,現在你40歲了,你的保費也理應增加。」
他舉例,20年前舊保單只能保障保客到55歲,如今新保單能保障消費者到100歲,保險代理有理由要消費者購買新保單來保障其未來利益。
新買未生效 舊保單勿停
鄭典武建議保客更換新醫藥保單時,在新保單完全生效前,別終止舊醫藥保單,這樣一旦這期間不幸發生意外,舊保單仍能保障保客。
「就算你在同一家公司購買兩張醫藥卡,發生意外時,其實兩張醫藥卡都能同時索賠。若A保單的保額是1萬令吉,B保單保額也是1萬令吉,而你的醫藥費是2萬令吉,就能兩張醫藥卡同時索賠。」
他補充,若醫藥費低過一張保額的頂限,則只能索賠其中一張;反之超過一張醫藥卡頂額的話,就能兩邊索賠。
詢及保險公司推出新醫藥卡產品後,儘管整體上加大了保費保額和保障,但內設許多條款,似乎限制了消費者可索賠的利益。
例如,有病患指儘管他入住同一所私立醫院,治療期間分別有兩名醫生負責其病情,但保險公司卻只接受A醫生的醫療擔保,拒絕了B醫生的醫療擔保。
對此鄭典武指若有此情況,應該是受到保單條文所限。
「(若)保單一開始時已註明你的諮詢費一天只能允許一個諮詢,(但)醫院卻叫十名醫生來諮詢,這種情況下,保單內有註明一天只能限制給一個諮詢(費)而已,那就只能賠一個諮詢費。
「若保單沒有此限制則可全都索賠,胥視保險公司推出的保單利益範圍。
購買醫藥卡須知
a. 30天等待期
保客在簽下一份新醫藥保單首30天內所發生的任何疾病都不受保,唯有因意外事故所致,才能獲賠該醫藥費用
b. 現有病症
已出現的病症或正在接受治療的症狀都不受保
c. 特別聲明的病症
保單生效的首12個月內,無論投保人知道與否,某些疾病並不受保
d. 其他不受保項目
包括整容、生育、自殺、危險運動、戰爭或暴亂所引起的事故等
1.保障範圍
保險公司只為突發疾病提供保障,一些非必要支出如astro費、報紙、醫院迎賓小禮物、女傭在醫院裡的床位,以「檢查為目的」的健康檢查(如頭痛進院檢查時,叫醫生「順便」從頭到腳檢查一遍),保險公司不負責買單。
2.有關醫藥卡是否分攤醫藥費
這是指保客必須和保險公司分擔一小部分的住院與醫藥費用:大多數醫藥卡都明訂共同分擔付費(co-insurance) 條例,即保客負責分擔10%住院費用,或最少需分擔300令吉、最高1000令吉的醫藥費,餘下的住院與醫藥費才由保險公司承擔。
3.指定醫院和付費
許多保客以為只有到指定醫院就診,保險公司才會付費,事實卻非如此。不管是指定或非指定醫院,保險公司都會負責,差別在於(1)到指定醫院可免付費就診,(2)到非指定醫院,保客須代墊醫藥費,再向保險公司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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