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華周四早上在監獄局的護送下現身司法宮,向皇委會供證。 -駱曼-
【國行炒外匯案】安華供證:內閣知道虧損
(布城7日訊)徹查90年代國家銀行炒外匯虧損案的皇家調查委員會今日展開第6天聽證會,被視為此案的關鍵人物的前副首相兼財政部長拿督斯瑞安華在供證時,被皇委會追問為何當年身為財長的他,沒有向內閣報告國行外匯交易的實際虧損額達152億9100萬令吉。
安華一再解釋,他當年向內閣提呈的是總稽查司納入了國家銀行討論內容的報告,因此內閣知道國行面對的虧損。
安華今日被傳召供證,而前首相敦馬哈迪也現身法庭跟進聽證會的進展和聆聽安華的供證。
馬哈迪是在下午2時20分左右抵達布城司法宮,進入庭內時與安華夫人拿督斯里旺阿茲莎並坐,數十名獄警在庭內駐守,戒備森嚴。
基於安華是臨時被傳召出席聽證會供證,因此執行官今日來不及向安華錄取口供。

馬哈迪親自出席聽證會聆聽安華供證。 -駱曼-
未彙報確切虧損額
聽證會期間,皇委會成員丹斯里蘇子文質問,為何當年安華並未向內閣彙報和公開國行外匯交易所蒙受的實際虧損額。
他指出,根據1994年3月30日的會議記錄,國行進行外匯交易所蒙受的實際虧損額是152億9100萬令吉,然而這筆數額無法獲得彌補,因此才會記錄為遞延支出(deffered expenditure)。
他續說,在1994年4月6日的會議,內閣的認知是虧損額為57億令吉,而不是真正的虧損額,即1993年虧損了152億9100萬令吉。
安華回答道,當時總稽查司的報告實際上納入了與國家銀行的討論內容,因此他向內閣彙報的是相關結果。
他說,「在1994年4月,我們提及90億令吉,提到帳面損失和遠期合約,也有提到57億令吉的損失。」
「2012年9月24日,我作為財政部長根據國行報告所記錄的內容在國會進行彙報,即90年代早期的虧損是57億令吉,到了2007年仍然是57億令吉。我必須彙報國家銀行和總稽查署所達致的結果。」
西迪打斷並對安華說道:「你是財政部長,你掌管國家經濟。你被告知確切虧損額,但你卻選擇不向內閣彙報。」
西迪不給安華打斷的機會,並加重語氣要求安華先讓他說完。西迪說:「我不認為總稽查司會更改確切虧損額,然而,事實卻是,那筆虧損並未在內閣彙報。」
較早前,蘇子文詢問,年度報表並未展示虧損額,反而僅記錄一些利潤。他指出,根據帳目處理,1992年和1993年分別損失120億令吉和150億令吉,然而這些訊息並未向內閣或首相呈報。
安華答道,「你說得對,所提呈的是經過稽查的報告,所以問題不存在。但如果說他們不知道有關虧損,是不正確的,他們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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