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窗貼膜太黑接罰單‧抹黑警方「臉書男」延扣
嫌犯用左手遮臉躲開記者拍攝。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8日訊)因車窗貼膜太黑被開罰,而在臉書上抹黑警方的26歲李姓男子,今早被警方帶往法庭申請延扣4天助查。
嫌犯身穿紫色扣留服,於今早11時15分,與其他案件的嫌犯被押到靈市推事庭,右手上銬的他見記者拍攝時,用左手遮臉。
記者上前詢問他有甚麼補充的話要說時,他搖頭後低頭不語。
沙登警區主任美格莫哈末阿米魯丁助理總監指出,警方援引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條文,針對嫌犯的臉書帖文展開調查。
「警方已取得推事的批准,延扣嫌犯4天至本月11日助查案件。」
針對嫌犯稱警方沒有使用儀器檢查車窗的透視度,美格指出警方是沒有儀器去檢查車窗的透視度,只有陸路交通局才有儀器,但只要車窗貼上任何東西,導致看不清楚車內情況,警方就有權對車主開罰單。「警方會針對嫌犯的所有指控,展開全面的調查。」
新聞背景
車主:我說的是事實沒誣衊
被指抹黑警方的車主週四(7日)被捕前曾喊冤,並指他在網上所說的都是事實,並非有煽動或誣衊警方的意思。
車主李孝慶透露,本身車子的確有安裝車窗隔熱膜,但事發時交警曾指他是因車窗貼有遮陽罩,才獲開違例罰單。
「該名交警只看了一兩眼,並未使用任何器材便判斷我的車窗太黑,我向他反映車窗上貼有遮陽罩,但對方又說這也是犯法的。」
他指出,交警最後在罰單上註明違例理由是「在車窗上貼東西」(Tampal Suatu Pada Cermin),令他感到不解。
他也澄清,指他在面子書上貼的照片並非來自谷歌,而是他親手用手機拍下。
李孝慶拍下轎車照片,稱車子就算貼上遮陽罩,也能看清楚車內的情況。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29449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