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財政部45家子公司生意做好大,可惜十有八九不賺錢。
上網看,原來第二財長佐哈里去年初上任時就察覺到這個問題了。
當時他滿腔熱忱,說要把MoF Inc里的公司分為三大類別,如下 :
1)賺錢公司(performing)
2)持續虧損(continuously losing money)
3)雖然虧損仍需要保留(need to retain despite losing money)。
為什麼需要如此區別?自然是因為虧的比賺錢的多,才要這樣子來分了。
尤其是第三類別,明知道虧損也無望扭轉乾坤,財政部還是要保留這些公司,佐哈里解釋,因為那些多是基建公司,包括MRT和Prasar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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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天王拉菲茲曾經爆料財政部子公司中 MRT負責捷運計劃的工程,Prasarana負責營運管理。
你看,一來就提到MRT和Prasarana。
連新官上任就表明接受兩家基建公司虧損的事實,認為它們無需也不會賺錢,政府自然會給予補貼,就像普騰和馬航那樣,你覺得它們還會努力去轉虧為盈嗎?
當然不會。 所以七年前就預言它註定是個虧損計劃了。
第二財長的理由是,因為政府有義務為人民提供良好的基本設施。
拜託,這些基本設施不是免費,人民還是要還錢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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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到的45家子公司,還不包括幾家銀行在內,即中小企業銀行([S.M]E Bank)、國民儲蓄銀行(BSN)、出入口銀行(EXIM Bank)、農業銀行(Agro Bank)和開發銀行(Bank Pembangunan),這些都是財政部屬下的銀行。
所以說財政部的生意做很大,一點都不誇大。
單單財政部的生意都做這麼大了,其他部門的GLC更不用說了。
最近,馬大就相關課題進行研究,得出一個驚人的結論,那便是,GLC已經成了驅動國家經濟的重要主力,而財政部是其中的超級企業。 馬大Edmund Terence Gomez教授說,這造成前所未有的權力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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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不信由你,根據他的研究,至2013年,國內10大企業,其中7家就是GLC,30大內一半都是GLC,這個比例已經太高了。
此外,七家GLC直接或間接控制超過68,000家大小公司,包括:財政部機構、國投(PNB)、國庫(Khazanah)、KWAP、EPF、朝聖基金和武裝部隊基金(L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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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七家官企持有35家上市公司顯著股權,占據幾乎整個市場資金的42%。這個比率,你說大不大?
其中權力過於集中在財政部,這是相當令人擔憂的。
記得在敦馬/阿都拉時代,政府不是曾經表明要逐步將官企私有化,減持企業股權嗎?
10幾20年下來,何以官企不僅不見減少,還反其道而行,大事收購現有私有企業。近年的實達(國投收購)、Sunrise(UEM收購)、IJM置地(MRCB收購)及E&O(森那美收購),都是從私人企業變成了G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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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德里斯在其ETP經濟轉型計劃也說要減持GLC在上市公司的股份,如今為何背道而行,甚至變本加厲,增持私人股權?最終還是人民的血汗錢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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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2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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