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令需時制定 金錢政治無法管制
(吉隆坡2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勝權表示,政府在第14屆全國大選,仍無法管制政治獻金。
他說,管制政治獻金的法令仍無法在來臨的大選前通過,換言之,到了第14屆大選,關於金錢政治的問題,仍無法可管。
他指出,在大選時,只能繼續依賴大馬反貪委員會法令,以及現有的法令來管制。
他表示,政府今年不會提呈管制政治獻金的法案,因為要制定一個全新的法案,需要龐大的工程,目前這項法案仍停留在技術委員會階段。「所以在第14屆全國大選,我們依然無法進行管制。」
他出席大馬人權委員會舉辦的「東南亞民主:成就、挑戰及展望」論壇後指出,政府已經聯繫了總檢察署討論此事。
劉勝權解釋,這個法令不是普通的法令,是一個新的法令。「要制定好的法令需要時間去處理,過去我們已經諮詢了政黨和相關單位。」
詢及有關大選貪污的課題,他表示,雖然沒有法令管制政治獻金,但我們有反貪會法令等來管制。
劉勝權也指出,大馬過去沒有法令管制政治獻金,之後政府才決定要制定新的法令。
不能算是賄選
「根據我們所做的諮詢,我們發現大馬人不喜歡政府資助政黨,不希望看到納稅人的錢拿去資助一些他們不認同的政黨。」
他表示,在這個情況下,政黨只能找私人資助,但條件是必須透明,錢如何來,如何花都要清楚。
「這個東西蠻複雜的,我不相信我們能在第14屆全國大選前完成,不過有望在第15屆全國大選落實。」
劉勝權也指出,收取政治獻金,不能算是賄選。「除非給錢的人說,我給你錢,你就要把票投給我,那就是賄選。」
反貪會早前指出,在大選時政黨如果支付錢讓選民回到自己的選區投票,會被視為賄選。
劉勝權表示並不認同這個看法,他解釋,一個人給錢你回家投票,不代表就會把票投給付錢的人。
由劉勝權所領導的「國家政治獻金諮詢委員會」去年9月提出管制政治獻金的32項建議,包括只要捐獻3000令吉以上給政黨或政治人物,就必須向「政治獻金監管機構」申報。
國家政治獻金諮詢委員會經過將近一年的探討,然後提供建議,以便對國內的政治獻金進行嚴格的管制。
我國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一套制度去管制政治獻金,隨著《華爾街日報》揭發一筆26億令吉的資金匯入首相納吉個人戶頭,引起全國譁然。
管制政治獻金的呼聲甚囂塵上,納吉之後宣布成立「政治獻金全國諮詢委員會」,制定具有綜合性和包容性的「廉正政治獻金藍圖」。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24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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