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轟動,獅城青年因本地醫院需付費才求援過慢導致腦死,快看 ! 衛生部出面澄清

John| 2017-09-01| 檢舉

最新轟動,獅城青年因本地醫院需付費才求援過慢導致腦死,快看 !衛生部出面澄清

 

 

 

醫院被指先討錢才救人‧衛生總監:言論不切實 沒討錢沒拖延治療

 

衛生總監拿督諾希山

(吉隆坡1日訊)衛生總監拿督諾希山強調,新加坡男子陳明傑昨晚車禍後送往新山中央醫院,

院方不曾要求親友先付款,也沒有拖延提供治療,促請各造勿散播無根據且不切實的言論。

他今日發文告駁斥新加坡網媒「theindependent.sg」報導,指新山中央醫院救護車30分鐘後才姍姍來遲的指控;

因為救護車紀錄顯示,是於8月25日凌晨2時57分接獲來電,救護車2時59分出發、3時10分抵達車禍現場,並在3時15分載走傷者。

「該男子抵達急診室後馬上被送往搶救區,院方馬上提供高級外傷救命術(ATLS)急救,同時開始X光、

腦部、頸椎和胸腔斷層掃描,提供插管治療等,這緊急案例以及時和專業方式進行,並沒要求預付任何抵押金。」

家屬選擇承擔風險出院

文告指出,這與衛生部在2015年3月4日制定的通令政策,即外國人在政府醫院的抵押金政策一致。

「基於其腦部傷勢,傷者也被轉至腦神經外科,並進行開顱減壓移除血塊,再進行頭顱內壓監測(ICP),

都是在沒要求付款下進行;家屬隨後趕到,院方才依據外國病患慣例要求支付抵押金。」

文告強調,重要是該男子的緊急掃描和治療並沒因此拖延。

「但家屬選擇承擔風險出院,並在了解延遲手術的風險下,安排轉送他至新加坡醫院。」

文告說,衛生部呼籲各造負責任報導或評論,因為散播錯誤信息可引發誤會和破壞和諧,

該部向來尊重生命,且無視背景和國籍,盡力為病患提供治療。

25歲新加坡男子陳明傑於25日凌晨發生車禍,被送到新山醫院就醫;死者友人指控,院方堅持要他們先付費,

導致錯失搶救黃金時間,宣告腦死,家屬忍痛拔管。

醫協主席:不能向錢看

醫院應先救人

(八打靈再也1日訊)馬來西亞醫藥協會主席拉文德蘭指出,在緊急時刻或病人性命垂危時,不論政府醫院或私人醫院,都不能拒絕施救。

他強調,醫生有責任施予最基本的援手,而不計病人是大馬人或外國人,因為這關係醫德。

「我們的責任是拯救生命,金錢不應該成為一個課題。沒有任何一家醫院,可以拒絕需要幫助的一群。」

當局已展開調查

拉文德蘭接受網絡媒體「自由今日大馬」 訪問時,針對25歲新加坡青年陳明傑遭撞後逃,

被送到新山中央醫院時,院方要求先付費才進行診斷的指責,發表上述談話。

他說,在這種情況下,院方須先穩定病人的情況,才將病人轉介到其他醫院或專科,以進一步治療。

他說,醫院當局應在病人脫離危險期後,才要求付費。

此外,柔佛衛生、環境、教育及新聞委員會主席拿督阿育拉末指出,當局已針對此事展開調查。

陳明傑的親人控訴,救護車在死者遭撞後逃後約半小時抵達,送抵醫院後,院方要求他們為陳明傑與另一名傷者各付1350令吉,才可做掃描診斷。

在等候5小時後,陳明傑的朋友聯絡新加坡駐新山領事館安排私人救護車將陳明傑送返新加坡,但救護車抵達新加坡中央醫院後,

醫生表明因拖延了搶救的時間,而無能為力。

阿育:沒要求先收費

院方已盡力做到最好

(新山1日訊)針對死者友人指控新山中央醫院要求先收費才進行治療和救護車延遲抵達一事,柔州衛生、環境、

教育及新聞委員會主席拿督阿育拉末否認該指控,強調院方已經盡全力做到最好。

阿育拉末今午回復媒體詢問說,院方於事發當天凌晨2時55左右接獲通知,並於凌晨3時10分左右抵達事發現場。

「死者於凌晨3時25分左右被送往醫院緊急部門,並在無支付任何費用前就接受計算機斷層掃描。」

他解釋,根據我國費用法令(Akta Fi),院方會在傷者家屬抵達後,才要求支付2575令吉的抵押金;

而傷者家屬當時願自行承擔後果,幫傷者辦理轉院手續。

「根據我國政府醫院緊急部門的政策,任何危急時間都會在未先付費就先進行治療,包括對外國人。」

他呼籲眾人尊重衛生領域的專業,尤其是在柔州,不要有負面的印象。

「對於該新聞的報導,我感到遺憾,因為這會讓醫護人員對工作的動力感到壓力。」

他也呼籲衛生部針對此次報導,考慮是否要採取適合的法律行動。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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