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SDA助理官員貪污罪成 罰23萬

光頭強| 2017-08-31| 檢舉

 

 

被告阿沙哈(左三)獲知法庭的判決後,在庭警的押送下低著頭逃避媒體鏡頭離開法庭。

 

(霹靂.怡保29日訊)曾經獲得最佳表現員工獎的49歲橡膠小園主發展局(RISDA)助理官員,違反職業操守偽造文件,在半年內讓一名小園主13次獲得種植津貼援助,觸犯反貪污委員會法令。

他於今天在霹靂怡保反貪污法庭被控13項罪名成立,法令諭令他需要繳付23萬令吉的罰款和保釋金,以等待案件申請上訴。

若被告無法繳付13項控罪的罰款,須以6個月監禁代替,法庭也拒絕讓被告為罰款進行分期付款。

偽造文件獲援助津貼

被告是阿沙哈,在拉律馬登司南馬縣橡膠小園主發展局任職,擔任農業助理官員。

根據控狀指出,被告於2010年11月8日至2011年5月16日之間在位於霹靂州太平的拉律馬登司南馬縣橡膠小園主發展局辦事處,作為農業助理官員卻違反職業操守及濫用權力,13度替一名巫裔橡膠小園主偽造文件,讓他獲得重新翻種橡膠的政府援助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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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而觸犯2009年大馬反貪委會法令第18條文,並在同一法令第24條文下被控,共面對13項控罪。

承審此案法官英蒂拉在下判時指出,控方在整個審訊過程中能夠展示被告犯罪的證據,因而判決被告每項控罪必須監禁2年,刑期即日起同時執行。

須繳付23萬罰款保釋金

被告也需要繳付每項控罪1萬令吉的罰款,共13萬令吉。

另外,由於被告代表律師卡登要求即日向法庭申請上訴,法官允許被告保釋,並以5組法庭案件審訊編號計算(共13項控罪),每組案件需要繳付2萬令吉保釋金及一名擔保人,保釋金總數是10萬令吉。

被告的家人聞訊後露出悲傷的神情,並嚴肅地與律師商討罰款和保釋金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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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卡登為被告求情時告訴法官,被告曾在1998年和2000年獲得最佳表現員工獎,一直都辦事盡責和表現良好。

他說,被告在被調查期間願意與反貪委會充份合作,涉及的案件也沒有獲得任何酬勞,加上是第一次犯罪,希望法官輕判。

此案主控官是萬阿末尼占。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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