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賭場一直贏錢,賭場會對他採取什麼行動?故意把荷官換一個上來

光頭強| 2017-08-22| 檢舉

客人在依靠運氣而不是作弊的情況下贏錢的情況。

首先,賭場裡的賭博遊戲,按照法定標準,都被設計為賭場的贏率必須略高於玩家。大部分的遊戲,如21點,輪盤,老虎機等等,都按照這種設定去運作。比如有些州政府規定老虎機的利潤為13%左右,即假如玩家投入100元,平均能收回87元,賭場獲利(以及政府稅收)13元。玩家根據運氣,有時候獲利超過87,有時候少於87,但87是平均值。其他大部分遊戲也一樣(對每一種遊戲賭場都設定了一些有利於自己的優勢,這裡不詳述),否則如果利潤率太高,對玩家不公平,太低,賭場將會虧本,沒有人願意經營。也就是說,賭博的遊戲規則已經設定了玩家贏不過賭場的這條鐵律。

在有了這個制度的前提下,只要客人不作弊,賭場方面並不會擔心對方贏多少。賭場關心的只是讓更多人光顧自己就行了。而客人贏錢越多,這位客人的回頭率以及影響周圍的人光顧的機率就越高,因此賭場通常都會更歡迎。這就是為何賭場經常會設立某些大獎,讓一些顧客忽然中彩的原因。

這裡說一個題外話,很多人可能想過,假如我在賭場裡一次性贏了許多倍的錢,然後我馬上離開並且再不回來,豈不妙哉。 而據我的長期觀察,做得到這一點的人,基本上是沒有的。因為不勞而獲的橫財具有無窮的煽動力,得來過於容易,讓人無法抗拒「再來一次」的誘惑,或者無法避免奢侈地花費掉的做法,從而導致自己再一次光顧。而第二次一旦輸掉(而這是肯定的),必然心有不甘,打算把曾經擁有過的財富追回來,於是就會因此陷進這個泥潭。不管是賭場、彩票還是生意場,橫財對人沒有益處,這一點是我看過無數顧客和生意人經歷後的深刻體驗,雖然信者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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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時候,對於一些贏了很多錢的外地客人,賭場管理層可能會根據情況做一些小動作,吸引對方馬上回頭,因為不能確保對方飛走後,下次會回來這個賭場而不是另一個。比如紐西蘭的某賭場就據說就有這樣的事情,一位海外賓客在遊戲中贏了幾十萬元,然後乘坐賭場安排的專車前往機場離境。賭場方面於是跟這位專車司機說,如果你能遊說他推遲離境時間,回來再賭一把,我們給你XX萬元的花紅。司機照做了,而且成功吸引對方回頭。這位元客人之後把贏得的錢全部輸了回去。

現在再說客人通過作弊或者疑似作弊的方式贏錢的情況。

基本上,除非客人跟荷官冒著被監控錄影發現的可能,明目張膽地合夥作弊,否則大部分的遊戲光憑客人一方是很難有機可乘的。如果真的發現有作弊行為,警方就會介入,基本上沒有懸念。舉一個小案例,一位玩家在遊戲已經開始不能再投注之後,因知道自己勝算很高,於是趁荷官不注意偷偷多放了100元在自己原先的籌碼上,結果他贏了,荷官也照付等量籌碼給他。但這一行為被監控錄影發現,客人在離開賭場之前被保安找到,員警被叫來了。所有目擊者和當事人都錄下了口供。作弊者可能沒有被起訴,但一年內不允許進入賭場;而荷官由於注意力不集中導致客人有機可乘,也被賭場給予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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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有遊戲中唯獨21點的「作弊」有點例外,因為它可以算牌(可參考電影《21點》)。過去一直有心算高手通過算牌,從而獲得比莊家更大的贏率,這種做法曾經令一些賭場蒙受損失,因此幾乎所有賭場都會私下留意有這種算牌傾向的玩家,如若發現對方有此痕跡並因此贏錢,就會把他列入黑名單,用禮貌和委婉的方式把他請走,不讓他再來玩同類遊戲。至於為何不能直接起訴,乃因這種心算的行為無法用證據去證明,而且至少在美國,這種心算並不觸犯法律(除非你用筆或者計算器來算)。因此只好私下自行處理。

補充一點,經常聽見在賭場娛樂的人們說,當自己手氣好的時候,賭場就故意把荷官換一個上來,自己就開始倒楣了。這種說法只是出於迷信,並沒有根據。如上所述,賭場是按確定的贏率來賺錢的,並不關心你在某一次賭博中的得益,除非你的賭金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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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強調一點:每一次的賭局,雖然從數學上看賭場贏的機率並不比玩家高很多,但玩家在輸錢後心理上的焦慮會讓自己失去平衡,從而輸得越來越厲害。比如,出於好玩而心平氣和地投注,人往往會買對,而一旦心焦如焚,就會買錯,下注越高錯得越厲害。心理上的失衡會導致哪怕在做隨機選擇時依然選擇錯的一邊。這個心理學現象值得深究。賭博並不是什麼好玩的東西,並不值得過分好奇。可以的話最好試都不要試,因為這很可能成為你的無底深淵。

有一批職員,是負責自監視器的,首先你不停贏錢,on duty的經理會讓監視器的同事特別關注那位客戶,如果贏的金額很多又沒有明確證據證據出千(除非是新手法,不然基本上逃不掉的,人家也是專業的撒),會請客戶去聊天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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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給一筆錢客戶並簽協議,不再踏入本賭場。

2.會給一筆錢客戶讓客戶去總公司不一樣的賭場。

3.直接black list,溫和地請他離開。

以上情況要看是贏了多少錢以及看他是誰。

拉斯維加斯經常就有出現過數學家靠計算機率的方法贏了賭場很多錢,那種是第1種解決方法。第2種方法是我朋友真實在澳門的賭場見過的,金額顯然會比第1種少得多。第3種是聽人說的,聽說是出現得最多的,我不知道法律有沒有給予賭場不接待指定客戶的權利,但我知道政府不會為難賭場,都是合作關係的小夥伴撒。

出千的,少錢則坐個牢,大則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你沒死可能也會見到老婆孩子在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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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人生第一次賭錢都會贏錢,不過第一次去賭場的人十有八九都是輸著出來的,賭場一定是在賺錢,因為他們的遊戲規則總的來莊贏的機率永遠超過50%以上(印象中有人說過是70%以上),賭錢不是股票,一定會人虧錢的所以大家不要想去靠賭錢至富。

澳門經常有外地人跳樓死的,也有不少進來了再沒出過境的外地人。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1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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