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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尊貴的柔佛蘇丹殿下親臨Aeon Tepau City JB
柔佛蘇丹(馬來語: Sultan Johor)是馬來西亞柔佛州內世襲的最高統治者。 以往,蘇丹擁有至高的統治權力,並有一位宰相輔助。 如今。宰相的職務則由州務大臣取代。
柔佛蘇丹的官方稱號是 "Duli Yang Maha Mulia Sultan dan Yang Dipertuan bagi Negeri dan Jajahan Takluk Johor Darul Takzim"
根據柔佛憲法,"拉惹"是用來指管理柔佛州政府,其所有殖民地和地區的統治者。[1]
被委任的柔佛蘇丹必須為巫族,擁有現今柔佛皇室血脈(天猛公王朝)並且是伊斯蘭教徒。 這些條規也適用於柔佛王室繼承者身上。
王位的繼承
根據柔佛憲法,被委任的統治者,應為 蘇丹阿布·巴卡的後裔。此條文還強調,被委任的統治者如果不是他的後裔,而他仍有其他符合成為統治者資格的後裔,則這位統治者則不被承認、不能成為蘇丹。 若他的後裔雖然存在,卻擁有較大的缺陷(有精神病、 失明, 啞)或者有伊斯蘭法律中不良的習慣,則不符合成為統治者的資格,可以被豁免。
此條文還闡明,若沒有蘇丹阿布·巴卡的直屬後裔符合成為統治者的資格,則應任命從天猛公伊布拉欣,即為蘇丹阿布·巴卡的兄弟,的後裔中符合資格者。如果兩人的後裔中都沒有符合資格者,則應任命天猛公阿都拉曼,即為天猛公依布拉欣的兄弟,的後裔中符合資格者。 每個統治者繼承人應與當時統治者擁有確鑿的血緣關係,並且是受大家承認的。
如果上述三人的後裔中,都沒有符合成為統治者資格者,柔佛憲法就賦予政府理事會和柔佛皇家權力,任命非皇室血統者成為統治者。 此位新統治者,必須是一位巫族男性穆斯林,柔佛州子民,成年且擁有自由身,而非奴隸階級出生,行為舉止良好,以及擁有廣泛的知識,擅於寫作和閱讀。[4]
通常在國王逝世以前,他會先委任好繼承者。 根據憲法,最適合成為王儲的是柔佛蘇丹的長子。[4]他的官方稱號為"Tunku Mahkota Johor",此稱號僅可讓唯一的王儲使用,縱使是其他非繼承者的王子也不能使用。[5]然而,柔佛蘇丹有權從他的兒子中任命繼承者,若他認為長子不符合成為繼承者的資格,他也可以選擇其他的王子成為繼承者。
若繼承者在統治者逝世前,或在未滿21歲(根據 伊斯蘭曆)時登基,無論該為繼承人是否為皇家血脈,政府理事會則需要委派一名大臣代政。 代政者將監管此位未成年的統治者,直到他成年為止。 如果國王還未成年,或代政者本身違反了法律,則他可被撤職或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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