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女子被輪姦案.3被告坐牢打鞭·沒戴安全套判更重
3名英國籍越南裔青年今日被新加坡司法委員判入獄5年半至6年半及鞭刑,為他們去年嚴重非禮一名女子付出代價。
(新加坡15日訊)3名英國籍越南裔青年今日被新加坡司法委員判入獄5年半至6年半及鞭刑,為他們去年嚴重非禮一名女子付出代價。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孔心成(22歲,美容師)、武泰山(24歲,美甲師)和黎麥可(24歲,無業)去年9月10日凌晨在卡爾登酒店,在大馬籍女行銷公關(23歲)不情願的情況下輪流與她性交,並在過程中抑制她的行動,嚴重非禮她。
除此之外,孔心成和武泰山也在星期一各承認另一項非禮同一名女子的控狀,即用手指性侵她的下體。
其中武泰山因沒做安全措施而被判坐牢最久,長達6年半及鞭打8下。孔心成被判入獄6年及鞭打5下;黎麥可則入獄5年半和鞭打5下。
沒戴保險套判刑最重 有沒有戴保險套,判刑有差別!
高庭司法委員符曉萍今早下判時指出,黎麥可只面對一項控狀,沒有對受害人做出指侵行為,因此判他坐牢5年半和鞭打5下。
至於面對兩項控狀的孔心成和武泰山,司法委員指出,武泰山是三名被告當中,唯一沒有使用保險套的人,而他這麼做,導致受害人得承受懷孕與感染性病的風險。
控狀減輕選擇認罪
三名被告原本各面對一項強/姦女行銷公關控狀,孔心成和武泰山則各另外被控一項指侵她下體的罪狀。他們在兩個星期前開始就輪姦和性侵控狀受審,但在審訊進入第四天的下午時,3名被告在控狀有望減輕而改變初衷。
女行銷公關在案發前數小時,和朋友從新山越過長堤來本地夜店狂歡。
她於夜店認識英國籍越南裔鄭越英(24歲)和3名被告等人,之後她提議與鄭越英回去他下榻的卡爾登酒店。
女行銷公關與鄭越英凌晨2時30分左右在酒店房裡發生性關係,帶有醉意的她過後在他的臂彎中睡著。凌晨4時左右,孔心成進入房裡,鄭越英離開留下孔心成和沉睡的女行銷公關。
孔心成指侵她的下體,接著強/姦她,然後衣衫不整地離開房間。過後,武泰山進入房門虛掩的房間對她霸王硬上弓,他凌晨約4時50分離開,約一分鐘後換黎麥可進房。
女行銷公關醒來時發現陌生的黎麥可正與她發生關係,她推開對方說,她不會與這麼丑的人性交。她於當天傍晚去報案。
2被告申請延期服刑
下判後,孔心成和黎麥可的代表律師分別向司法委員申請,讓當事人延期服刑,好讓被告在入獄前,與特地從英國飛來新加坡的家人們團聚。
律師指出,孔心成的5歲女兒與其他家人昨天傍晚飛抵新加坡,準備在月底才飛回英國,因此希望法庭能准許孔心成延至本月31日才開始服刑。黎麥可也申請延至本周五才入獄服刑,理由相同。
司法委員要求看被告家人的飛機票,確認他們的回程日期。坐在公眾席上的家人連忙掏出手機中的電子機票,通過律師交給司法委員查看。
司法委員最後批准孔心成和黎麥可分別在本月22日和18日才入獄服刑,但在這期間必須每天與家人到警局報到。
武泰山自被捕和面控後,一直被還押監獄,刑期從去年9月12日算起。
3被告寫信道歉
各別代表律師昨天為被告們求情時透露,三人都寫了道歉信給女公關,向她賠不是,其中,孔心成是唯一願意做出金錢賠償的。
司法委員今早下判時指出,本案有一個明顯的求情因素,即三名被告都顯露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並且及時選擇認罪,讓受害人不必飽受上庭供證的煎熬,這也是判刑時可考慮的因素。
女公關昨天「悄悄」出庭,看三被告認罪與求情,她已收到其中兩人的道歉信,並願意接受孔心成賠償的5000元(約1萬5000令吉),以補償她來回馬新協助調查的交通費和醫藥費。
孔心成在信中寫道:「我很抱歉讓你經歷這一切……你可以自己使用這筆錢(5000元賠償)或把錢捐給慈善團體。我希望這能對你做出小小的補償。」
武泰山則表示:「我想對你所造成的痛苦與傷害,表達我毫無保留的道歉……我希望你有朝一日能原諒我。」
據《聯合晚報》了解,女公關得知三名被告在昨天認罪時,主動詢問可否出庭聽審。她今天早上10點多抵達庭室,悄悄坐在庭室的一角,但是在休庭之前就離開了。
黎麥可
孔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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