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妻離婚,獸父2年強X女兒600次

父母離異,受苦的永遠是小孩。馬來西亞一名男子因不滿與妻子離婚,兩年來對當時年僅13歲女兒下手,強X達600次 。檢方表示若罪名成立,他將面臨1萬2千年刑期,是馬來西亞最嚴重的犯罪,事件引起社會嘩然。

該名36歲男子,被控自2015年與妻子離婚後,心生不滿,兩年前開始就強X性侵當時只有13歲的女兒,至最近因女兒得知父親計劃接兩個妹妹與他一起生活,她怕兩名妹妹也成為受害者,才向媽媽全盤托出爸爸的惡行。

男子被捕後由於罪刑嚴重,庭審官員花了兩天才讀完626項罪行,其中包括強X、亂倫,及強迫女兒進行599次的肛X等罪行。父親出庭時還神態自若,鎮定的否認指控,檢方表示若罪名成立,將面臨1萬2千年刑期,法官以「可能潛逃或威脅受害者」則裁定不得保釋。

 

雖然兒童性侵案在近幾年來時有所聞,但根據警方所提供的資料顯示,兒童性侵案在近5年來有下降的趨勢,從2012年至2016年7月,案例減少了超過50%。

武吉安曼員警總部刑事調查局性侵、婦女及兒童組副警官諾依雅妮斯指出,根據警方在過去5年來,針對18歲以下兒童性侵案的資料顯示,兒童性侵案例逐年下降。

她說,在2012年,有記錄在案的兒童性侵案高達3463宗,而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逐年減少,分別為3271宗、2983宗、2796宗,而在2016年7月為止,有關案件已減少到1490宗。

她稱,兒童性侵案包括強X、猥褻、亂倫或是與18歲以下兒童發生非自然性行為,其中又以強X案和猥褻案減少的幅度最多,在2012年分別是2299宗和820宗,但在2016年7月為止已經減少至879宗和361宗。

 

 

所謂虎毒不食兒,估不到天下還有這麼歹毒和喪心病狂的父親!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602176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