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行外匯虧錢案】安華、敦馬促西迪蘇子文退出皇委會

陳丹嵐| 2017-08-08| 檢舉

國行炒匯案皇委會今日召開第一次公聽會,雖然前首相馬哈迪與公正黨實權領袖安華代表律師質疑皇委會成員,但皇委會堅持公聽會照跑。

 

敦馬任相期國行外匯虧錢案 / 促西迪蘇子文退出皇委會 敦馬安華申請被拒

 皇委會拒安華與馬哈迪律師參與盤問。

國行炒匯案皇家調查委員會即將在今日召開第一次的公開聽證會,但一如所料,安華及馬哈迪代表律師僅獲得旁聽,遭皇委會拒絕參與聽證會過程,包括盤問。

馬哈迪律師哈尼夫質疑皇委會陣容與之前調查國行炒匯案特工成員相似,因此質疑皇委會組成是否合法,或違反自然正義原則

但炒匯案皇委會主席西迪哈山(前政府首席秘書,現任國油主席)指出,皇委會成員已獲得國家元首批准,因此公聽會不受影響照跑。

(布城8日訊)負責徹查國家銀行於1980年代及1990年代在外匯交易蒙受百億美元虧損事件的皇家委員會聽證會於今日展開首日聽證會前,前首相敦馬哈迪和前副首相拿督斯里安華的律師團要求皇委會主席丹斯里莫哈末西迪和成員丹斯里蘇子文退出。

 

基於皇委會是在國家元首的御準下成立,莫哈末西迪和皇委會另4名成員在聆聽各造陳詞後,拒絕受理馬哈迪和安華律師團提出的反對申請。

 

在駁回馬哈迪和安華律師團的申請時,莫哈末西迪指出,馬哈迪和安華的代表律師可以在聽證會開始後,針對證人或內容提問,但有關提問必須與聽證會有關,也必須符合聽證會所列明的條件與指引。

 

在聽證會開始前,馬哈迪的代表律師哈尼夫和安華的代表律師西華拉沙便向皇委會提出兩項申請,要求曾負責調查國家銀行外匯交易失利的專案小組主席莫哈末西迪和成員蘇子文退出。

 

此外,他們也要求在聽證會進行期間,皇委會讓他們「積極」參與向證人提問的過程。

 

專案小組成員不應加入

 

哈尼夫說,由於皇委會是在專案小組向內閣建議後成立,專案小組成員不應該是皇委會的一分子,甚至在聽證會開始之前就早有結論,所以皇委會的成立是否合法仍是一個未知數。

 

他指出,找出當年國家銀行外匯交易失利的真相是成立皇委會的目的,民眾必須對皇委會最終所取得的結論有信心。

 

他說,這次皇委會是政府所成立的第12次皇委會,之前不曾發生過類似事件,因此莫哈末西迪和蘇子文理應退出,以確保聽證會是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進行。

 

「你們(莫哈末西迪和蘇子文)不應該在這裡,因為你們的看法會影響其他成員,這也是我們所擔憂的。」

 

他說,專案小組是由納吉領導的內閣所成立,而納吉對其當事人馬哈迪或可能有背後議程,也是眾所周知。

 

哈尼夫過後在庭外受訪時說,他已接獲馬哈迪的指示,針對莫哈末西迪和蘇子文受委為皇委會成員的決定,入稟法庭要求司法審核。

 

稱2人有預先結論

 

安華的代表律師西華拉沙說,其當事人願意給予皇委會充分合作與配合,然而莫哈末西迪和蘇子文在聽證會開始前就已經有所結論。

 

他說,皇委會的成立是為了作出一項非常重要的決定,當中甚至可能涉及有人是否犯下任何刑事罪行。

「雖然不是法庭,但皇委會所作結論的影響是非常的重要。」

 

他也表明,根據皇委會第18條文,任何涉及聽證會的人士都有權委派律師,而條文中所指的「委派」,並不表示律師只能出席旁聽而不能提問。

 

另一方面,隸屬總檢察署的事務官拿督蘇海米指出,皇委會是在國家元首的御準下受委,專案小組的調查屬於機密,但皇委會召開的聽證會卻是是公開的。

 

他闡明,皇委會成員不是以法官身分召開聽證會,所作出的結論也不能被視為一項具有法律效力的裁決。

 

基於馬哈迪和安華代表律師所提出的申請根本理據不足,他認為,聽證會並不應該有任何的展延。

 

他表示,在任何聽證會上,只有皇委會成員可以積極發問,而非其他的旁聽律師,因此,如果律師想要對聽證會的任何證人提問,可以把問題提交給皇委會主席或事務官。

 

報告3個月內呈國家元首

 

皇家委員會主席莫哈末西迪說,皇委會不會允許聽證會受到任何干擾,抑或被任何與聽證會不相干的人所妨礙,以便能夠於規定的期限內向國家元首提呈報告。

 

「皇委會必須於規定的3個月期限內,即10月13日之前把報告提呈給國家元首。」

 

因此,他在聽證會上致開場詞時強調,皇委會只會專注於聽證會。

 

他說,皇委會有權搜集與接收任何相關的證據,並盤問所有受傳召的證人。

 

他說,皇委會將在布城上訴庭,根據上訴庭所提供的空檔進行10天的聽證會。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596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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