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案拒道歉.安南《前鋒報》和解失敗

系上淺藍色領帶的安南耶谷與《馬來西亞前鋒報》調解失敗後,旋即離開高庭。
(吉隆坡4日訊)由於《馬來西亞前鋒報》拒絕針對一篇「安南很厲害嗎?」的文章,向彭亨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公開道歉,雙方今日宣布調解失敗!
安南耶谷與《馬來西亞前鋒報》集團總編輯拿督阿茲依沙在高庭法官拿督聶哈斯末的勸諭下,前來吉隆坡法庭中心進行了數小時的調解,惟雙方最終仍無法達致共識,和平解決這次的紛爭。
安南耶谷在離開法庭之前,向阿茲依莎丟下一句:「下周一見!」後旋即離開,甚至禁止媒體拍照。
其代表律師阿美立透露,其當事人堅持要《馬來西亞前鋒報》公開道歉,而非只針對有關文章內容「表達遺憾」,雙方的調解因是否應道歉而陷入膠著,無法取得進一步的發展。
安南耶谷是因不滿被《馬來西亞前鋒報》在一篇題為「安南很厲害嗎?」的文章批評在位太久,而於2014年12月5日入稟高庭,並在訴訟中把持有《馬來西亞前鋒報》的馬來前鋒(馬)有限公司列為唯一的答辯人。
《馬來西亞前鋒報》較後基於安南耶谷是州務大臣,沒有法律地位起訴報章誹謗而入稟高庭要求撤銷訴訟,不過,高庭於2015年7月23日駁回這項撤銷訴訟的申請。
不滿裁決的《馬來西亞前鋒報》較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在2016年3月1日接納《馬來西亞前鋒報》引用英國德比郡議會起訴《泰晤士報》誹謗的案例,而裁定安南耶谷不能以其公職身份興訟。
鑑定是否以公職身份興訟
不過,聯邦法院在今年2月13日推翻上訴庭的裁決,並諭令把這起案件發還吉隆坡高庭進行完整的審訊,以及鑑定安南耶谷到底是否以其公職身份對《馬來西亞前鋒報》興訟。
聯邦法院認為,安南耶谷應給予機會在審訊進行時證明本身並非以公職身份興訟,同時,讓高庭鑑定《馬來西亞前鋒報》所刊登的文章是否衝著安南耶谷的大臣身份,或只是對安南耶谷展開私人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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