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泥路泊車也會中Saman? 警方:完全符合SOP!
按照普遍認知,交通警察有權利在轎車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下,向車主開出罰單。但近期,一批有關警方在樹林內開罰單給數輛轎車的照片和視頻卻在社交媒體引發熱議。
【視頻來源:We Are Malaysian Indian 面子書】
在有關點擊率已超過1百萬次的視頻可見,數輛轎車停泊在樹林旁的紅泥路上,而數名交警正以「阻礙交通」的罪名向數名車主開出罰單。
圖片來源:面子書
視頻可以清楚聽見,數名印裔涉及者質問警察:「這裡只是甘榜的紅泥路,不是馬路!為何你要開罰單?」、「這世上還是第一次聽到停車在甘榜路也會中罰單!」
圖片來源:面子書
但一名警官當時的回答是,「有什麼不滿的話,我們庭上見」。
圖片來源:面子書
「警方在樹林抄牌」的事件很快地在面子書的各大專頁掀起熱議,不少網民紛紛認為,警方的做法太不合理!
- 新法律!警察真棒!他們可以在樹林抄牌嗎?還說這是違規泊車!警察,請保持中立!
- 警察太有效率了,在樹林也能抄牌!為何警察這麼做?人民不斷被欺壓,官聯公司則一直被保護!我們應該群起對抗這類的殘忍事件。
- 紅泥路也要抄牌,我現在才了解「警察與社會密不可分」的意義
- 警方是在哪裡學的法律,上法庭一定輸的
- 這到底怎麼了?在樹林泊車也會吃罰單!
圖片來源:Ibu Pejabat Polis Daerah Jempol 面子書
那究竟,紅泥路是不是也在交警的管轄範圍內?警方於星期四發表了文告,證實他們的做法完全符合標準作業程序。
「森美蘭仁保警局的警員是在2017年7月25日,在Serampang Indah甘榜一條屬於州政府的道路發出有關罰單。主要原因是,涉及的車主阻礙了交通,影響其他的道路使用者。」
圖片來源:面子書
為此,警方才會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333法令)48條文,也就是阻礙交通罪名,開出罰單給相關車主。
此外,當局也強調,相關路段屬於政府路段,並非部分人士所指的私人地段。
「根據仁保縣的土地局,有關1.8公里長、40米寬的路段是州政府所擁有。」
警方稱,當局完全是依據國家土地法典第425條文,採取清理有關路段的行動。再加上,警方曾接到民眾投報指,相關路段已被村民破壞,造成有關路段狹窄,因此,警方的行動完全是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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