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蘭莪.蒲種23日訊)再有受害者挺身而出,指受自稱有「拿督」頭銜的華裔男子透過微信認識後,騙財騙色以裸照威脅,甚至軟禁她們及施降頭,讓她們蒙受1000至14萬5000令吉的損失!
據了解,第二批受害者共有31人,其中包括空姐及模特兒,其中4人今日在民政黨雪州區部主席拿督洪進達及雪州公共投訴局主任林華正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布會揭發假拿督的惡行。
劉女士:遭軟禁毒打損失13萬
受害者劉女士(33歲)表示,她在2012年杪透過微信認識該名男子,由於當時她與老公大吵一頓後,恰好該男子約她外出喝酒,她在喝下兩瓶啤酒後,醒來時已在酒店。
「他利用手機拍下我的裸照,並威脅我要將裸照上載至社交媒體。他較後還將我軟禁在其朋友住所約10天,直到其朋友父親上門時,我才趁機逃脫。」
她說,她與他在一起的3個月期間,不僅面對他發脾氣時毒打,同時也多次向銀行借貸。
「他說生意面對困難急需用錢,因此要我向銀行借貸。期間他要我暫時不工作,他會每個月給她2000令吉養我,但我20仙都未曾接獲過。」
她說,她共面對13萬令吉的損失,包括向銀行借貸10萬令吉及自己的儲蓄3萬令吉。
盜用社媒帳號行騙
「他還利用我的手機登入我的社交媒體帳號認識其他女子,並遊說她們尋找工作,還騙說我的丈夫在某金鑽行工作,每個月會給一條金鍊予她們。」
她說,她事後有告知她社交媒體的朋友,說是該男子是騙子。她說,其中兩三名朋友跟他有較深入的交談,惟她不確定她們是否有上當。
她說,她的丈夫及家人都知道此事,她也因為此事險些與丈夫離婚。
陳女士:意識模糊在一起3個月
受害者陳女士(39歲)表示,她在今年1月認識該名自稱擁有「拿督」頭銜的男子,兩人相約外出吃飯及喝酒,惟她在晚上11時說要回家時,該男子不讓她回家,並轉換場所繼續喝酒至凌晨,最後載她到酒店,並要她負責付費。
「由於我要養家,因此我向來較為精明,但我感覺當時較為模糊。我與他在一起的3個月期間,他不斷找藉口向我要錢,包括購買名牌包包及手錶,共蒙受14萬5000令吉的損失。」
她說,其母親見她行為異常,懷疑她中降頭,並帶她去解降。她說,直到她清醒後,不解為何會與他在一起。
張小姐:遭裸照威脅損失8.6萬
受害者張小姐(33歲)表示,她於2011年3月在雲頂透過微信認識該男子,初時只是以朋友身份外出交談,並要我到他的房間找他,惟我拒絕他的邀請。
「我在與他聊起我的生活事時,向他提起我在投資時面對虧損。他告知可以『拿督』身份協助我取回被騙的錢,並邀請我加入他在波德申度假村計劃的股東。」
她說,直到1個月後,她與男友吵架,該男子就與她外出兜風及安撫她,並要她當他的女友。
「直到有一天,他因心情不好找她外出,我就當作還人情答應外出,豈料這全都是陷阱。他在載我游車河期間給我喝水,較後我就隨他到酒店,我的噩夢從此開始。」
她說,他以裸照威脅她,要她匯款給他加入公司股東及購買名房車,否則告訴其男友及家人。她前後共匯入8萬6000令吉予他,該筆錢同時也是她買屋首期及進行子宮手術的費用,她的銀行戶頭最終只剩下9令吉75仙。
「我一度想要自殺,並不敢告知家人,幸得身邊朋友在旁支持。」
她說,她也曾尋求「大人物」的協助,惟對方說這是個人案件。她較後在臉書將該男子的事情寫下,惟她無法接受酸民的留言而不去看。
「兩個月後,有幾個人私訊問我資料,我才知道有許多人受騙。如果2012年的時候有受害者願意站出來揭發他的行為,今日就不會有這麼多受害者。」
王小姐:約吃早餐借了1000
受害者王小姐(25歲)說,她在2013年透過微信認識該男子,當時她在失業期間,她初時未理會他,直到她面對感情問題時才給予回覆。
「他說他可以介紹工作給我,並約我晚上外出。不過,由於母親對我管教非常嚴,不讓我晚上外出而拒絕。」
她說,他較後約她吃早餐,並說他忘記帶錢包外出,向我借1000令吉,載我到秋傑路、半山芭及天地通大廈。她認為,他是在向她借了錢後才到該地點買東西。
她說,她事後要求他還錢,他說已轉帳給她,惟她一直未收到該款項。她是在假拿督新聞見報後,才前往警局報警。
洪進達:提供受害者法律援助
洪進達表示,他會以法律角度來研究該事,並將協助受害者及為她們提供法律援助,避免再有受害者無辜受騙。
他說,假稱拿督頭銜可面對25萬令吉罰款或2年監禁2年。他提醒民眾可登入官網(http://www.istiadat.gov.my)查詢拿督身份的真假。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57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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