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結婚8個月後,老公變性成女人! 夫妻變成姐妹 !

光頭強| 2017-07-19| 檢舉

新加坡一對夫妻因丈夫在婚後進行變性手術,導致兩人的婚姻遭撤銷。(圖:新加坡海峽時報)

(新加坡18日訊)結婚8個月後,夫妻竟然變成了姐妹! 原本合法婚姻變無效,申請組屋被拒。

 

據新加坡《聯合晚報》和《新明日報》綜合報道,新加坡一對男女前年結為夫妻,丈夫卻在婚後8個月進行變性手術,導致兩人的婚姻遭婚姻註冊局宣告無效,也必須放棄所申購的預售組屋。

新加坡《海峽時報》報道,新加坡一對男女在前年10月註冊為夫妻,不料男方去年6月進行變性手術,隨後將身份證上的性別改為「女性」。

雙方當時已申購建屋局預售組屋(BTO),因此進而通知當局丈夫變性事宜,即兩人如今是「女女」婚姻。

據悉,建屋局告通知他們必須等一等,而由於當局必須決定兩人是否是合法結婚,以及是否符合申購受津貼組屋的資格,因此事件拖了好幾個月。

最後,兩人今年2月被通知他們的婚姻無效,也因此失去了預售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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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進行變性手術,與妻子變「女女戀」,婚姻被裁定無效。(檔案示範照)

新加坡法律不允許同性婚姻

據悉,兩人最後在「單身購屋計劃」下購屋,而這個組屋單位比原本預售組屋面積小一半,他們也因無法享有已婚夫妻所能獲得的津貼,必須多付1萬5000元(約4萬5000令吉)。

婚姻註冊局針對這個案例受詢時表示,因隱私原因,當局無法透露個別案例的細節,但指出新加坡的婚姻,必須是一對男女的結合。

對此,資深律師李亞豐受訪時表示,根據新加坡的法律,確實不允許同性婚姻,兩方必須為異性。

他相信,由於在新加坡變性案例比較少見,因此才沒有針對變性人的明文規定:「但有了這個先例,接下來國會也能以此更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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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他也指出,據他經驗,在這樣的情況下,這段婚姻是否被撤銷必須由法庭來決定。

「我相信這應該是要有法官來判,不是婚姻註冊局單方面來決定。」

 

獅城三組婚姻被宣判無效

婚姻註冊局發言人表示,截至目前為止新加坡共有三組婚姻被宣判無效,其中的原因包括「其中一人假冒身分」。

發言人強調,新加坡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而在一段婚姻中,必須是一對男女,並維持男女的身分。

若有合理原因懷疑,當局將會審查情況後,才決定婚姻是否有效。

獅城法律規定只能一對男女結婚

律師表示,新加坡法律沒有條文規定,若其中一方在婚後進行變性手術,婚姻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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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豐說,雖然法律規定只能一對男女結婚,但卻沒有針對婚後才變性的案例做出規定。

據報道,律師沈木英也說,目前沒有規定或條款指出,雙方在婚後必須維持同樣的性別。

「法律也沒有規定,如果有夫妻在婚後進行變性手術,這段婚姻將會被判無效。」

變性人也能註冊結婚

 

受訪的新加坡變性人看法不一,有者認為應在決定結婚前就進行手術,有者則認為婚姻不應因變性而失效。

據了解,在新加坡,變性人也能註冊結婚,條件是必須為一男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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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的變性人盧志勇表示,新加坡法律沒有規定若有一方在婚後進行變性手術,就等於婚姻無效。(圖:新加坡《新明日報》/檔案)

目前已婚的變性人盧志勇(Leona)受訪時表示,她認為,這起事件屬於「灰色區域」。

她說,新加坡法律沒有規定若有一方在婚後進行變性手術,就等於婚姻無效。

她補充,為了公平起見,婚姻註冊局應該與這對夫妻上庭,經過法官審判才來決定。

 

變性藝人賴美琪則說,當年自己是進行了變性手術後才結婚:「這才是應該做的正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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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藝人賴美琪認為,應該在進行變性手術後才結婚。(圖:新加坡《新明日報》)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57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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