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丟了工作,拿刀闖迷你超市! 獅城男打劫懷孕女店員 !

光頭強| 2017-07-19| 檢舉

被告在第三次喝令女收銀員「給我錢」不果後,亮刀搶劫。

(新加坡18日訊)30歲獅城男丟工作後,持13公分刀闖迷你超市,企圖打劫懷孕女店員,全程被拍下,昨午被判2年和打鞭6下。

 

新加坡《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12日下午4時30分許,地點在淡濱尼41街第406座組屋。

被告是30歲的梁永興,他面對兩項企圖打劫的控狀,控方以其中的一項提控,昨午被判坐牢2年和打鞭6下。

失去工作萌生打劫念頭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因失去攤位助手工作,感到非常難過,萌生打劫的念頭。

他從住家廚房拿了一把13公分長的刀子,將它藏在背包內,並穿上黑衣褲,戴上一頂黑色帽子,出門尋找獵物。

被告之後進入一間迷你超市搶劫,但卻被女店員的喊叫聲嚇跑,之後被捕。

案件下判後,記者聯繫上遇劫的女職員安娜,她敘述說,被告當時走進超市,在收銀台前高喊「給我錢!」,先後喊了三次,最後一次才拿出一把約13公分長的刀威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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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說,劫匪亮刀後,她感到非常害怕,因此大聲喊叫同事,劫匪立刻慌忙逃跑。

 

「所幸當天有一名實習排貨員在整理貨物,才不至於落單,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被告梁永興

干案全程被電眼拍下

迷你超市內外共安裝了15台閉路電視,被告干案時全程被電眼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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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店員透露,超市從兩年前開業起,就安裝了15個閉路電視,以防止偷竊或其他意外事件。

經理也向記者出示電眼畫面,指出被告在干案時被電眼拍下,照片之後被放上淡濱尼鄰里警崗的面子書,呼籲公眾幫忙尋人,被告因此也在一個月後落網。

被告後悔所犯下錯誤

 

母親稱兒子來自單親家庭,小時候曾被非禮,長大後又因為和女友分手,因此情緒失常,希望社會能給他第二次機會。

被告母親陳女士(65歲,兼職職員)透露,被告父親在他2歲時過世,自己一手扛起養家的責任。

「我無法同時兼顧家庭,只好把兒子交給一對夫婦照顧,豈料他卻被非禮,導致他從小就產生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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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透露,兒子2013年交了一名女友,兩年後分手,被告因此承受巨大壓力,必須看心理醫生和按時吃藥。

她也指出,當兒子被開除後,耗盡存款,在極大的經濟壓力下才鑄成大錯。

「他向我哭訴,當職員大喊後,他就馬上離開,沒弄傷對方,也沒拿走一分錢,也很後悔自己所犯下的錯誤。他說出獄後會改過自新,希望社會能給他第二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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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情緒失常,必須看心理醫生和按時吃藥。

女店員盼被告改過自新

女店員已原諒被告,盼他改過自新。

目前在家中休待產假的安娜表示,她已原諒被告,盼他改過自新。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以前的事就過去了,希望他出獄後能好好做人。」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57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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