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J副總監被民眾舉報 濫用緊急車道

陳丹嵐| 2017-07-18| 檢舉

 

特別官員東姑達哈里代表面控認罪後說,尤索夫當時是要外出監督陸路交通局的工作,因此對他被公眾拍下照片感到很意外...

陸交局副總監知法犯法!濫用緊急車道

陸路交通局副總監(策劃及行動)拿督尤索夫濫用緊急車道被公眾拍到,今日由雪州陸路交通局的檢控官控上推事庭,被判處罰款600令吉,否則將以坐牢7天代替。

東姑達哈里代表尤索夫出庭面控。

(布城18日訊)陸路交通局副總監(策劃及行動)拿督尤索夫濫用緊急車道被公眾拍到,今日由雪州陸路交通局的檢控官控上推事庭,被判處罰款600令吉,否則將以坐牢7天代替。

 

不過,尤索夫(58歲)因有公務在身未能親自出庭,因此由其特別官員東姑達哈里代表面控,他俯首認罪。

東姑達哈里向推事聶依斯法哈妮求情時說,實際上尤索夫當時是要外出監督該局的工作,當他發現被公眾拍下照片時,感到很意外。

根據控狀,尤索夫被指於2016年10月7日下午6時27分,在布城外環公路駕駛一輛車牌B L Y69的轎車進入緊急車道,違反1959年道路交通條規53(1)條,並牴觸1987陸路交通法令119(1)(c)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2000令吉,或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

此案由來自雪州陸路交通局的檢控官拉哈林及哈菲祖丁檢控。

案件結束後,媒體嘗試詢問兩人有關此案的控狀內容及其他資料時,他們以此案特殊為由,拒絕作出回應。

 

在媒體多番要求之下,拉哈林表示需要請示上司的意見,才能對媒體發表談話。

拉哈林隨後當場致電上司,較後向媒體表示,他接獲指示,媒體需聯絡該局的公關部以獲得進一步的資料。

詢及為何尤索夫沒有親自出庭面控時,拉哈林表示,尤索夫今早要出席布城陸路交通局一場活動,而無法出庭面控。

尤索夫阿育因濫用緊急車道而被法庭罰款600令吉。

JPJ總監:副手被罰款

證明無人可超越法律

 

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納茲里說,其副手拿督尤索夫阿育因濫用緊急車道而被法庭罰款600令吉,顯示無人可超越法律,希望藉此警惕民眾。

他表示,尤索夫已承認有罪,也繳付罰款,這起案件凸顯了政府執法公正不阿,無論是誰犯法,都會受到懲罰。

 

針對尤索夫缺庭面控問題,他表示,交通法庭是允許接傳單人在有理由情況下委派代表出席,即使是案件審訊中。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57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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