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火箭民調:UBER或GRAB佣金20至25%·「75%司機喊不公平」

追光著| 2017-07-07| 檢舉

 

 

[大馬] 【大馬】火箭民調:UBER或GRAB佣金20至25%·「75%司機喊不公平」

 

2017-07-06 19:02

行動黨的一項民調顯示,75%的電子召車司機認為Uber或Grab每趟收取20至25%佣金不公平,超過60%的司機認為政府應該立法規範電召公司抽取的最高佣金數額。

劉鎮東(左三)及王建民(中)宣布行動黨針對電子召車合法化提出的5項改善建議。左一起曾煥源及士拉央市議員艾德里;右一起莊易凡、張玉剛及李存孝。(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6日訊)行動黨的一項民調顯示,75%的電子召車司機認為Uber或Grab每趟收取20至25%佣金不公平,超過60%的司機認為政府應該立法規範電召公司抽取的最高

這項上個月展開的民調也顯示,大部份受訪電召車司機表示,從去年起,大部份電召服務司機的收入開始減少。有70%電召車司機是兼職,每周收入少過1000令吉,而全職電召車司機每周平均收入為1250令吉,扣除了汽車保養維修及保險費用,每月凈賺約3200至3500令吉。

王建民:修正案缺乏保障司機

行動黨沙登區國會議員王建民今日聯同居鑾區國會議員劉鎮東在該黨總部召開新聞發布會說,行動黨認為,為了讓電子召車服務合法化而即將在本月提呈國會尋求通過的2017年陸路交通修正案,過於著重電子召車服務公司的內容,缺乏對於電子召車司機的保障,因此提出5項改善建議。

王建民表示,這5項建議是:提高電子召車司機對於修正案的醒覺,因為根據民調顯示,只有11%的電子召車司機受訪者知道修正案的內容。

「第二、確保電子召車服務市場不會形成壟斷或寡頭局面,進而剝削司機及乘客的權益;第三、規範電子召車公司向司機抽取的佣金數額。」

「第四、設立仲裁,以便聆聽電子召車司機與相關公司的爭議,並處理司機遭到電子召車公司不公正節約及凍結問題;第五、確保德士司機及電子召車司機在收費及酬薪方面,是在公平的平台。」

劉鎮東表示,若政府缺乏長遠規劃,他擔心德士行業的問題會在電子召車重演,最終受益的只是持有德士牌的公司,而德士司機遭剝削。

他擔心陸路交通修正案會促成Uber及Grab在該行業形成雙壟斷局面,以致對司機及乘客構成不利影響。

出席者有霹靂州兵如港州議員李存孝、前Uber及Grab司機蘇力亞、Uber及Grab司機代表曾煥源、行動黨社青團政治教育局主任張玉剛及行動黨國會研究員莊易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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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55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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