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吃海龜蛋餘波未了·沙比利訴報章索賠千萬
鄉村及區域發展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
(吉隆坡6日訊)鄉村及區域發展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被指食用海龜蛋的餘波未了!因不滿東馬一家英文報章針對海龜蛋課題3篇報道的內容,依斯邁沙比利已入稟高庭喊告,向有關報章索取1000萬令吉賠償。
沙比利是於3月30日入稟高庭,並在訴訟中把沙巴出版社私人有限公司及其持有人詹姆士沙達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在2015年杪,網絡上流傳一張沙比利等官員在沙巴一家餐館享用晚餐時,桌上出現一碟約20多顆海龜蛋的照片,不過,沙比利否認他在該晚宴上食用海龜蛋,而同桌的巫統必魯蘭區部主席拿督占士拉迪也否認在晚宴上提供海龜蛋。
沙比利在訴狀中指出,答辯人分別於2016年1月24日、2016年9月3日及2016年9月6日在3篇報道上誹謗他,影射他試圖逃避和罔顧法律、不尊重法律、濫用法律、完全無視有關當局所展開的調查工作等。
他說,有關文章也影射他食用海龜蛋已牴觸1997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而且是一個騙子和沒有資格繼續出任部長的人。
他指出,答辯人在刊登有關報道前,完全沒有向他求證,並堅稱在報道刊出前,不曾接獲總檢察署要求他錄供協助調查的通知。
他表示,答辯人的報道嚴重破壞其聲譽及形象,並導致他遭到民眾的仇視、憎恨及鄙視。
沙比利認為,答辯人選擇在封面及第二版刊登誹謗他的文章,顯然是要蓄意嘲笑他,令他與家人蒙受心靈上的傷害。
沙出版社拒接受和解條件
沙比利披露,他曾針對此事作出讓步,通過律師發函答辯人要求對方刊登道歉啟事、捐助30萬令吉給一家他所選擇的沙巴慈善機構,以及支付3萬令吉律師費,惟答辯人拒絕接受。
他說,他是於2016年3月1日發律師信給答辯人,要求修正有關誹謗性報道、道歉和賠償,不過,答辯人在2016年4月19日回函表示只願意為他刊登一則合理的澄清聲明。
他較後通過律師在2016年5月4日再度致函答辯人,並向答辯人提出捐助30萬令吉給慈善機構等條件,答辯人在2016年5月12日回函指其要求極過份,拒絕答應。
鑒此,沙比利決定付諸法律行動,除了向答辯人索取1000萬令吉的補償性賠償外,他也要求答辯人支付加重性賠償和懲戒性賠償,並要求高庭發出禁令,禁止答辯人或其代理繼續刊登或討論誹謗他的言論。
沙出版社:沙比利不具興訟地位
兩名答辯人沙巴出版社私人有限公司及詹姆士指出,身為部長,沙比利不具任何法律地位向他們興訟。
他們否認錯誤及具有惡意的刊登被指誹謗沙比利的報道。
兩名答辯人於5月8日入稟答辯書,他們表示並非在魯莽的情況下刊登報道,也不認為有關報道已對沙比利造成極大的傷害。
他們說,報道的內容不具任何誹謗成份,他們也不會為第三方的轉載負上法律責任。
他們強調接獲沙比利的律師信後建議為沙比利刊登一則「合理」的聲明,但沙比利卻拒絕接受,鑒此,他們促請高庭撤銷沙比利的訴訟,並諭令沙比利支付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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