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撞到人還要 wat 人家賠錢!警察也出來【 假車禍,真勒索 】

John| 2017-06-26| 檢舉

自己撞到人還要 wat人 家賠錢!警察也出來【 假車禍,真勒索 】

 

今天才有時間寫我上個星期日所發生的恐怖事情!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遇到的事,這應該會是我一生難忘的事!

星期日晚上大概10點多從我家出門去朋友家拿東西之後就直接走 Jalan Kuching 要去 Cheras 的方向。

在這路程中,我的朋友已經告訴我還沒有到 Sogo 之前有小車禍,叫我小心一點( 因為我早已經約了朋友在 Cheras 喝茶 ,

他剛才也是和我一樣經過同一條路,所以他給了我溫馨提示 )。當我走到靠近 Sunway Putra 的時候我已經看到前面那些車都停著了,

我也慢慢的停了下來。

 

當時我的位置是在最右邊的那條路。才停著沒有一分鐘的時間就聽到碰的一聲。我看倒後鏡就以為後面的車撞到我。

過後看到隔壁有個女生下車看他自己的車,我才敢下車看。

結果我下車看到的事情是有人跌摩托,他的摩托剛好打到我的車, 我還看見傷者的朋友幫他過來拿摩托,而傷者在另外一邊走過來。

我繼續觀察我的車,我是看到沒有什麼被撞的痕跡,只是左手邊的後尾底的 bumper 割花了。

 

隨後傷者的朋友就叫我們停在左手邊的路談。我一心以為我後面那些車會跟我一起停旁邊,因為我看到他們也有打 double signal。

最後我停到旁邊的時候只有我一輛車和另外一輛 Saga 華人女生駕的。他們問那個女生的車有沒有事,那個女生說沒有就讓他先走了,

就是只剩我一輛車。很快的他們就走過來我這裡,也就是惡夢的開始了。

他們一開口就叫我賠錢,要我馬上拿 RM500 齣來給他們當醫藥費!!我當然是不肯給因為不是我的錯,為什麼要給??

他的摩托打到我的車我都還沒有要他們賠錢他們就來勒索我了!!

 

他們死口咬定說我突然間 Emergency Break 弄到他的朋友來不及剎車所以跌倒,我很肯定我當時前面的車和後面的車都是停著的,

如果我 Emergency Break 的話為什麼不是我後面的車不撞下來而是你的摩托撞下來??

而且摩托在我車旁邊,而傷者就在另外一邊走過來,那我想問如果是我 Emergency Break 導致他跌倒為什麼傷者和摩托不是在一起呢??

當我理論堅持不給錢的時候他又有另外一種說法,說我突然間把車移去左邊路弄到他跌倒。

 

我告訴他我沒有可能會向左邊移,因為我一定要走最右邊下 Cheras。我就知道他們馬來人要過新年了一定是出來找吃!

我告訴他我們現在去警局報警,如果真的是我的錯我中三萬也會給!他就說你去很麻煩的,一大堆鳥話,還說他很多證人可以作證。

之後我馬上上車鎖門打給我剛約了在 Cheras 喝茶的朋友告訴他我遇車禍有人勒索我錢,再打電話給最靠近我的姐夫求救。

不用幾分鐘從本來5-6個的馬來仔馬來妹變成30-40個人圍著我的車,當時我前後左右都走不動。他們還大力拍打我的車鏡喊我下車。

我死都不肯下車只是躲在車裡死命打電話給姐夫問他到了沒。

 

因為突然間來了那麼多人我緊張怕到不懂怎麼辦,全身發抖,感覺他們好像要把我的車反上來一樣!

情況為此我的救星到場我才敢下車。從本來的 RM500 談到要我們給 RM1700 的錢。

當時30-40個人男男女女圍著我們,我們說去報警那個傷者不給,他說他就是警察,還顯示出他的警察證照給我們看。

在沒有辦法又那麼多人圍的情況之下,我們要走也走不到,只好就給了他 RM500 和我們的手機號碼保命。

回到家之後我的家人叫我第二天一定要去報警說有人勒索我錢,而且還是那個人還是警察。

 

第二天我去報警一共走了三間警局報了 Traffic 再報 Jenayah 。Traffic Sarjan 問我那天是不是有下雨來,為什麼地上濕濕的??

我覺得他也覺得那個人是因為地滑自己滑倒來誣賴我。之後那個所謂的警察在下午5點多還敢打來要多 RM1200 修理他的摩托,

我們直接告訴他我們已經報警了,你要就去警察局拿,他聽到馬上掛電話。

晚上再去另外一間警局錄口供的時候 Sarjan 有在我的面前打電話給那個人,他承認昨晚有拿我們的 RM500,

不承認下午打來要多 RM1200 。當 Sarjan 要再問他問題的時候他也馬上掛話了。

 

Sarjan 說他們會幫我處理這件事,還問我要私下解決還是要法律制裁,我當然選擇要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他說如果成功讓他受到法律制裁是需要坐牢7年!!這種人絕對不能姑息!!

今天 Sarjan 也有一直 Follow up 我的事情,還發照片來給我認人。還有那個傷者真的是 Polis,可是是 Polis Bantuan。

我看隨後應該還是需要到警局再認人多一次。今天寫這次我親身經歷的事出來是要提醒各位男男女女要注意小心,他們現在要過年了,

一定多類似的事情發生!!事後我才覺得行車記錄器對我來說真的很重要!!

 

PS : 照片拍到我的車箱蓋有一個被撞的痕跡是在1月份的時候車放在家樓下 Parking 不懂給誰弄到的。

大家也可以很明顯看到那個地方生鏽了,絕對不會是他撞下來弄到的。可以說當時事情發生只有車底下有刮花的痕跡。

還有不要問我當時為什麼不選擇報警這些問題,我當時已經嚇到反應不過來了。

請不要以你們現在的角度想,要以我當時發生事情的角度來想。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54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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